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法规草案、政策和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省级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

(四)统筹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省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全省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省际和省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七)拟订全省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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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信息检索
  • 临时救无果2023-12-14你好,省厅工作人员打电话一直未能联系上本人,我们将督促基层工作人员调查核实。 翻译 搜索 复制
  • 待遇问题2023-12-12您好!您的问题建议咨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电话:029-63919222。
  • 申请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被拒绝2023-12-11 您好,来信反映问题我们转线下办理。将有工作人员跟您联系。
  • 婚姻登记2023-12-10您好,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有些惠民政策我们不知道,2023-12-10请依据查询码和查询密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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