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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细化54条内容项点
一丝不苟抓好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要求
发布日期:2021-04-19 15:24   来源: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作者:杨建昭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省纪委监委印发《陕西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来,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针对自身机构编制少、专业底子薄、人员力量弱特点,在深入学习研究、全面理解吃透、严格执行《实施办法》“规定动作”的同时,进一步校准职责定位,结合省民政厅、省残联两家单位实际,对《实施办法》涉及的重要情况报告项点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归类,共梳理出31条具体内容、23个项点业务要求,与日常监督工作协同部署、对标对表抓好执行,推动派驻监督实效全面提升。




紧扣本质属性,突出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和情况报告就跟进到哪里,强化对“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把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在狠抓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持续关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等群众关切的难点问题,持续助力省残联参与筹办残特奥会、抓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增进残疾人福祉等工作,持之以恒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上见实效。


紧扣关键少数,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参加、列席重要会议,经常与“关键少数”开展谈心谈话,在“零距离”“面对面”接触中察实情、“捞干货”,切实摸清综合监督单位实际情况,视情随时报告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每季度对综合监督单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作出评价、查摆问题、分析根源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力争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紧扣日常环节,突出问题导向。打破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干部谈话就是“有问题、查案子”的固有印象,通过一对一约谈、座谈交流、调研访谈、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在日常沟通、问题反馈、整改落实各个环节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客观、及时、保密,把重要情况报告工作与履行政治机关职责、爱护干部政治生命有机结合起来,让监督既有刚性力度、又有柔性温度,广大干部在监督环境下工作、生活的习惯逐渐形成,有效推动了《实施办法》落地落实落细。(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