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6.80万元,较上年减少168.48万元,同比下降3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4.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5.46万元,公务接待费47.2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14.05万元,较上年增加4.18万元,同比增长42.35%。增长原因主要为参加民政部及省政府组织的境外培训及考察业务周期长,以及上级工作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5.46万元,较上年减少78.15万元,同比下降23.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96万元,较上年下降2.02万元,同比下降11.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50万元,较上年76.13万元,下降24.12%。下降原因主要为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每辆车实行单车核算制度。
3、公务接待费47.29万元,较上年减少94.51万元,同比下降66.65%。减少原因主要为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从严制定审批流程,以及接待批次、人员减少。
4、会议费132.87万元,较上年减少81.56万元,同比下降38.03%。下降主要原因为压缩会议规模及减少会议日期,鼓励召开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等。
5、培训费301.57万元,较上年增长179.8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为将全省“千人”养老护理员培训、全省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全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示范培训、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专题培训等纳入年初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