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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陕西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23 15:28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    浏览次数:次   打印   保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9〕44号)及省政府要求,我厅对由省民政厅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陕西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现向社会公布。

附件:陕西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