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脱贫,宝鸡民政在行动

宝鸡市民政系统扎实开展“兜底脱贫百日冲刺行动”

发布时间:2020-04-03 10:30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高标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宝鸡市民政局在全市民政系统扎实开展“兜底保障百日冲刺行动”,推进“12345”,多措并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紧盯一个目标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坚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构建综合性兜底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精准救助长效工作机制,兜住、兜准、兜牢、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切实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二、开展两项评估

一是开展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根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推动评估工作以家庭成员收入、财产为条件,向以收入、财产为基础,结合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综合研判实际贫困程度转变,精准认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是开展兜底保障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切实摸清底数。通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以“现金”为主要救助手段,向“现金+物质+服务”多元化救助模式转变,逐步向兜底保障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等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改造、家政保洁、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

三、推进三项举措

一是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对全市2.0319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逐户逐人进行摸排,重点对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四类人群享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人员以及通过综合研判、日常走访发现的困难人员,尤其对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未脱贫户中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人员,要100%入户排查,确保应纳尽纳、应兜尽兜。

二是扎实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核查工作。对2020年3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全力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是扎实开展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试点工作。推动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由城镇家庭向农村家庭延伸,家庭人均年收入在6900元以下,且户籍、家庭财产等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收入家庭认定范围,落实低保、医疗等相关救助政策。

四、织密织牢“四张网”

一是织密织牢农村低保保障网。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不符合整户纳入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享受低保政策的贫困人口中通过就业或接受产业扶持等政策后,收入虽超过低保标准但仍不稳定的,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延长12-18个月低保救助时限,确保其稳定脱贫。积极做好对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情况,及时落实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二是织密织牢特困供养保障网。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正在享受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政策的人员,持续落实相关政策,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无劳动能力且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一般农户中仍处于贫困边缘人口和已脱贫但仍有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人口,加强动态监测,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其不致贫或返贫。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逐人签订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认真落实监护责任,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三是织密织牢临时救助保障网。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工作机制,对急难型救助和单次救助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委托镇(街)审批。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镇(街)或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先行救助,事后补齐相关手续,并按照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足额安排镇(街)临时救助储备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或已脱贫但仍有返贫风险的人口,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加强日常走访,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

四是织密织牢特殊群体保障网。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强力推进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望巡访制度,开展经常性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活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政策,加强基层“儿童之家”建设,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18周岁(不含)以下未成年人以及重残、重病患者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30%、50%比例增发低保金。

五、健全五项机制

一是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组织,应急、医保、教育、住建、人社、农业农村、残联、财政等部门配合的“1+8+N”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体系,探索构建八个部门政策横向协作,国家、省、市、县、镇、村六级资源纵向共享的“八横六纵”大救助格局,统筹推进“兜底脱贫”和社会救助工作。

二是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互通、部门协同的信息共享机制,打破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共享救助信息,定期开展比对,加强预警监测,及时评估致贫返贫风险,避免应救未救和过度救助。积极推行网上自助申请受理审批方式,提高救助时效性、便捷性。

三是主动介入机制。充分运用“转介服务”工作机制,发挥部门职能和社会组织优势,对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对象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困难的,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及时提供转介服务,帮助申请专项救助。积极发挥镇(街)、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和各行业协理员作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群众生活困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与“及时申报”两条线运行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四是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通过“政府引路、社会运作、项目落地”方式,逐步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新模式,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根据社会力量救助成效,构建兑换资源、社会组织评估评级加分、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购买服务等社会救助贡献“积分制”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救助。

五是奖惩激励机制。将虚报、隐瞒、伪造等救助失信信息或者承诺告知事项不实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追缴救助资金。综合运用典型引领、村规民约、红黑榜等方式,加强扶智扶志,充分激发救助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和自立自强的积极性,引导被救助对象在条件具备时主动申请退出,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提高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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