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05 15:30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围绕《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陕西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聚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民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陕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2023年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以党建引领民政法治工作

(一)厅党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党内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内容,牢固把握民政法治正确发展方向。厅党组中心学习组全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5次,举办2期专题理论轮训,示范带动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400余次、研讨交流200多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70多次。

(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提交党组会集体审议50余件重大决策,其中包括“设立政策法规处”“审议《陕西省实施〈未保法〉办法(送审稿)》”“落实《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具体措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法治议题。厅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38次,为重大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三)开展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厅党组听取32名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对17个处室和厅直单位各项工作进行逐一点评。

二、以良法促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陕西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推动《陕西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草案)》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考虑立法项目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将《陕西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修订)》两个项目申报为2024年立法项目。

(三)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对列入省人大2023年度预备审议项目的《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高校专家对立法重点难点的解析,赴榆林市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基层一线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草案。

(四)制定法规配套政策文件。2022年《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后,制定《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20个,发布养老服务清单26项,发布民政部行业标准1项、省级地方标准22项,形成较为完备的养老服务政策规范体系。

三、规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

(一)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对88项民政类法律法规规章等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清理上报。对24件由民政厅代为起草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79件民政厅文件进行集中清理上报。为86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

(二)规范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向省委编办确认4项社会救助管理权限的“县乡职责边界”。梳理上报陕西省民政厅行政执法权力清单(5项行政许可,27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5项其他权利类型)。

(三)督导检查民政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扎实推进民政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一体落实民政机构“三个责任”,按照“问题出清、矛盾清零、 筑牢底板、补齐短板”要求,组织全省万名干部对6.8万个民政机构过筛子、消隐患、保安全,整改问题12365个,整改率97%。

(四)整合行政资源、增强执法效能。民政厅主动协调司法厅,借助司法行政力量共同对社会救助领域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民政、司法各自优势,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严查低保经办领域作风问题,退出不符合低保条件9.7万人,新纳入6.2万人,做到应兜尽兜。持续整治养老诈骗,挽回损失2.7亿元。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婚丧陋习治理, 为群众节省支出3.6亿元。

四、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联动机制

主动衔接西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处,将一起西安市殡仪馆行政纠纷移交西安市政府受理,顺利化解一起对我厅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0月份,陕西省人民银行与民政厅拆迁合同纠纷案开庭审理。经双方经积极沟通,现已达成谅解。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一)举办一系列法规政策培训班。包括:民政系统办公室人员120余人参加“民政政策法规、信访工作培训班”。民政系统领导及养老机构负责人100余人在北京参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培训会”。全省线上线下共2.4万参加“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班”。线上线下1000余人参加“慈善政策法规培训班”。400余人参加“全省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300余人参加“全省村民委员会主任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省级示范培训班”。

(二)利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3月21日,采用现场宣传、视频展播、行业宣讲、主题研讨等方式举办“第十七个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在5月20日“网络情人节520”,全省婚姻登记系统采用集体颁证、知识问答、线上预约现场登记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婚俗文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活动”。6月19日我省第十一个“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各地救助管理机构采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实地参观、集中设置宣传点、邀请媒体集中报道等方式宣传救助管理工作。9月5日“中华慈善日”及“陕西慈善周”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法规进机关”、“慈善文化进校园”、“志愿服务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

(三)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力量。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专程来陕开展“聚焦社会组织风采 传递社会组织正能量”系列采访采风活动。联合省广播电台“秦风热线”栏目,深入宣传慈善法和慈善文化、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政策。通过省通信管理局,以陕西省民政厅名义向全省人民推送了1.59亿条慈善宣传短信。开展“乡村振兴·陕西专场”、“95中华慈善数字公益节”、“腾讯99公益日”三场互联网募捐活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基地发布《陕西未保双周动态》20余期,指导各地广泛开展未保宣传。

(四)发挥案例指引作用。通过陕西民政微信公众号连续发布4期慈善先进典型事迹合集信息。联合省委宣传部连续两年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拔活动,20人获得“最美养老护理员”称号。评选出2022年度全省优秀社工典型案例30个、优秀项目20个,编发《陕西省社区社会组织典型案例》集,向全省推广,强化示范引领。

六、聚焦高效便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改进民生事务服务方式。上线运行“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推出多项民生事务“一件事一次办”一揽子便民措施。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向群众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8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提案建议、通知公告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公示近400项省本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全省2407家行业协会商会共减免会费约7767万元。

(四)充分发挥年检年报积极作用。运用年检年报及专项审计结果,依法对819家社会组织予以行政处罚。指导西安等3市民政局积极开展综合监管及联合执法观察点试点工作,规范登记管理程序。

(五)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省住建、省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省9家养老机构开展抽查,发现问题31个,其中已责令改正26个,待后续处理5个。

(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取缔13家、劝散61家、引导登记22家、自行解散20家、规范名称使用3家,曝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34家。累计办结25件投诉举报案件。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完成1518名理事及234家理事单位自查自纠工作。

七、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法治社会建设

(一)深化社会组织依法治理。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立、建设与登记管理“三同步”,鼓励扶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成立,对涉及政治、宗教、军民融合等社会组织严格组织评估把关,全省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226家。坚持以评促建,45家省级社会组织获评3A以上评估等级。

(二)深化社会救助依法治理。着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城乡低保、孤儿等9类困难人群生活补贴标准。22.38万“三类人员”中纳入民政兜底13.43万人,占60%,高出全国平均值10个百分点。全省支出民政事业费150亿元,惠及群众683万人。

(三)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梳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23项依法自治事项清单、20项村级组织协助目录、建立20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明确责任界线,同步开展城市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印发《陕西省村级议事协商规范指南》,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16836个村级组织均已落实“小微权力”和“四议两公开”制度,普及率达100%。命名表彰了50个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有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民政厅与司法厅联合开展第一批“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全省有157个村(社区)入选。

(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招录社区干部5500名,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平均拥有社区工作者15.5人,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率先实现乡镇社工站全覆盖,3万名社工常年为群众提供公益服务。

(五)加强慈善组织依法治理工作。全省各级社会(慈善)组织共接受社会捐赠款物30.18亿元。链接社会慈善资源748个,整合慈善幸福家园项目1007个,慈善资金投入2358万元,参与社区治理项目1971个,促进了基层自治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提升。起草了《陕西省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指引》,推动了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挖掘民政领域就业潜力,新增就业岗位7.5万个,吸纳大学生就业2万人。

(六)提高区划地名、社会事务依法治理水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名、殡葬等工作重要批示,排查公共设施地名25.3万个,清理不规范地名150多个,整治“活人墓”、硬化大墓5600个。在全国率先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办理结婚登记21.15万对,离婚登记5.9万对。争取中央投资对32个县(区)殡葬设施提升改造,全省火化率提高3%。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9.5亿元,惠及107.2万残疾人。

(七)深化未成年人和养老工作依法治理。累计建成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75个,基层未保工作站442个,儿童之家2050个。完成1.8万户适老化改造,建成乡镇养老中心300个、社区老年助餐点3069个,城市日照中心、农村幸福院覆盖率分别达到94%、 82%,位居全国前列。成功举办首届西安国际“养老产业博览会”,交易额57亿元。

八、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民政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尚不够完善。二是民政“放管服”工作仍需加强。三是民政执法队伍执法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这些问题需要今后采取积极有效举措,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2024年,民政厅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快民政立法工作步伐。做好2024年度民政领域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工作,高质量完成《陕西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修订)》立法工作。

二是提升民政政务服务质量。运行“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优化民政政务服务方式,推动民生事项联审联办。优化“陕西政务”,推出多项民生事务“一件事一次办”一揽子便民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是夯实民政执法工作基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出台全省民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民政执法精细化发展,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的民政执法,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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