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陕司通〔2023) 73号)要求,我厅对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废止的44个、需要修改的1个、继续保留的133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陕西省民政厅
2024年2月5日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陕司通〔2023) 73号)要求,我厅对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废止的44个、需要修改的1个、继续保留的133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陕西省民政厅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