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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知识问答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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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农村五保供养申请审批程序
答
发布时间:2024-09-27
来源信息:
分类:社会福利
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 无异议的,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 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 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部门审批 → 县民政部门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 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