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关于征集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时间: 2025-11-12 2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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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充分宣传展示陕西省社会组织在助力经济建设、服务国家战略、促进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持续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打赢“八场硬仗”,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现在全省广泛征集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全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在各级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

二、案例内容

案例分为五类。

(一)社会组织助力经济发展典型案例。2024年以来,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围绕打好扩大有效投资硬仗,发挥联系政府、企业、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产业服务、招引展销、对外交流、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2024年以来,社会组织参与“合力团”结对帮扶、“万社助万家”精准帮扶、“乡村行”主题行动、公益品牌行动、农村社会组织培育等“五个专项行动”方面的经验做法。

(三)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典型案例。2024年以来,社会组织及社区社会组织(含备案类)参与基层治理,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乡村(社区)环境保护、应急处置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良好实效经验做法。

(四)社会组织服务民生保障典型案例。2024年以来,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民政民生建设,在开展扶老助老、关爱儿童、社会组织培优、灾情援助等方面展现积极作为、取得良好成效的典型案例。

(五)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案例。2024年以来,社会组织积极助力高效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开发就业岗位、开展就业资源对接、细化就业服务、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等方面的发挥独特优势,取得良好成效的实践案例。

、征集评审流程

(一)申报推荐。有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典型案例,经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后申报;无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典型案例由社会组织自荐申报;各设区市、县区登记的社会组织或备案类的社区社会组织典型案例,由各市级民政局汇总筛选后统一推荐报送省民政厅申报推荐需填写《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二)案例评审。省民政厅将对申报推荐的典型案例进行统一评审,形成拟定名单。

(三)公示公告。省民政厅结合评审意见,确定优秀案例评选结果,通过陕西民政网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告。

、相关要求

(一)各地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申报推荐的典型案例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推广性,案例的内容要简明扼要,包括社会组织简介、主要做法、成效经验注重用数据说话,不超过2000字,鼓励附有关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省民政厅将视情况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二)请各市民政局、各社会组织申报推荐时认真填写《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仅各市民政局填写,各市民政局需将附件1和2一并报送12218时前,将 word版和盖章后的 pdf版一并发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277530143@ qq.com。联系电话:029-63917548。

附件:1.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2.案例申报汇总表.docx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5年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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