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引导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减灾救灾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近日,西安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西安市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为切实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将有效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办法》首次规定了西安市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的工作原则、基本条件、参与范围、申报方式、确认登记等内容,填补了西安市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的政策空白。《办法》明确规定,鼓励社会力量自发组建具有一定减灾救灾技能、能够长期稳定参与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对具有专业减灾救灾技能、突出公益性目的的社会组织,适当降低登记门槛,优先予以培育扶持。
《办法》确定建立对接协调、信息导向、保障扶持、监督评估四项机制,确保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市民政局建立对接协调机制,负责做好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的资格审核、确认登记、数据库建立、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服务引导、统筹协调等工作,为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提供帮助和便利。市民政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服务引导平台,并建立信息导向机制,为科学调度、有序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提供信息支持,促进供需对接匹配,实现减灾救灾资源高效优化配置。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保障扶持机制,对参与减灾救灾的社会力量给予必要的支持。支持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以表彰奖励、税费减免等为补充。民政、财政部门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的检查监督,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类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并积极协调监察、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社会力量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有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