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建设新型民政干部队伍

西乡县: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建设新型民政干部队伍

时间: 2016-12-19 08: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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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民生保障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紧密结合实际,自觉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精神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动力,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主动担责、克难攻坚、奋发进取,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严的新型民政干部队伍。   一、用鼓励激励机制为干事创业凝聚信心与动力   当前民政系统受着任务繁重、工作面宽、风险点多、人才缺少等因素制约,使部分干部产生了害怕担责,畏难情绪,观望等待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   针对这些消极思想倾向,关键要精准发力找准良方,树立“时我不待 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意识主动融入民政工作大局。加强系统内各单位(股室)之间的协调,防止内部扯皮推诿。同时注重“传帮带”,鼓励干部共同分享各自从事工作领域的知识与经验技巧,让干部队伍全方位的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并在具体的工作中融合贯通,转变思路,形成比、学、赶、超的新气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在日常检查、半年考核、年终考评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股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争取让每位干部职工在繁重的民政工作中获得成就感、喜悦感。   二、用容错纠错机制为干事创业提供保障与支持   目前,国家出台的涉及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条例多达几十部,给民政干部干好民政工作也做出了很多硬性规定,怎么样能让干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干好工作已摆上全局的重要议事日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中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成效明显。但在某些领域,“为官不为”的消极心理有所滋长,有人认同“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更有甚者往往“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在这种情况下,在民政系统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担责、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郁氛围,为干事创业提供坚强保障和支持,为民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增添新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利民好事。   三、用能上能下机制为干事创业提供通道与捷径   在能上能下机制上,重点还在干部日常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等制度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不想为”的问题。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加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步伐。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建立民政重点工作“月查季考年评比”以及重点工作督查问效的工作机制、对干部年终德能勤绩综合考核、民主评议等方式,探索实施系统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试点及推行;同时针对系统人才断档及老龄化现象,大胆果断提拔业务精、思路活、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担任局属单位、局内设股室负责人,成长为业务带头人、行家里手。   其次是解决“能下”的问题,对出现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落实上级政策大打折扣、民政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等问题的干部及时采取提醒谈话、局领导帮带、系统内交流调岗、免职等措施进行“补位”,力求做到人岗相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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