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对市级救助站外托养人员实行集中规范安置

安康市对市级救助站外托养人员实行集中规范安置

时间: 2017-03-31 15: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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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救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前期对托养工作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近日,安康市采取措施防患未然,对市级救助站137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站外救助托养人员实行集中安置,统一纳入到市社会福利院规范管理。截止3月31日,首批站外41名托养人员已全部移交到位。    3月23日至26日,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迅速启动,全面落实中、省紧急通知精神,对全市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托养机构承接资质、基础设施条件、服务管理质量、经费保障标准、安全管理以及托养人员档案资料进行了全方位核实检查。据核查,市级救助站目前有137名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分别在高新区区域中心敬老院、安康市残联博爱医院等五处站外托养机构托养。为杜绝安全管理隐患,落实托养人员权益保障,统一管理服务质量,安康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对上述托养人员除患有精神、传染和危重等疾病外,经全面身体健康检查,全部安置纳入到全国民政系统“优秀服务品牌单位”安康市社会福利院管理,利用该院健全规范的医疗、康复、住养体系和服务标准,为托养人员提供统一的生活、医疗康复、保健和管护服务。   在首批41名托养人员安置到位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安排, 今年7月1日前,其余人员全部移交到位。由市救助管理站负责参照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模式,做到1人1册,建立和完善站外托养人员交接手续和个人档案信息,并配备移交人员基本生活用具。市社会福利院负责做好接收各项工作,将移交人员纳入市福利院院民管理,做好生活照料、康复训练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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