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级核查工作

安康市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级核查工作

时间: 2017-04-05 14: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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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3月15日至4月5日,安康市地名普查办组织由市普查办工作人员、市普查专家组成员、监理公司监理人员及技术外包公司项目组技术人员组成的地名普查市级核查组,对全市10县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开展了市级核查。   按照《陕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方案》要求,安康市及时印发了《安康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级核查方案》,成立了安康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级核查组,严格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的内容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验数据库、抽检成果表和反馈意见的方式,重点对10县区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地名标志、数据库建设、成果表、检查验收等七项内容,进行现场核查,逐项量化打分,同时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市级核查整改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截止4月5日,已经将汉阴、白河、镇坪、石泉、平利、旬阳等6县核查情况形成《核查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一并与成果数据和本级地名普查数据库备份数据、《监理报告》等上报省地名普查办,提请省级验收。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和宁陕等4县正在严格按照市级核查反馈意见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逐条进行整改完善,拟于4月10日前提交省普查办验收。同时,市普查办拟于4月20日前,在汉阴县组织召开全市地名普查省级验收和国家抽检现场推进会议,全面安排地名普查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严把普查质量,严守普查纪律,确保成功通过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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