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积极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23.43万老年人享受到“政府大礼包”
2017年,西安市老龄办全面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市共办理“政府补贴人群”意外保险23.43万人,保费468.75万元,风险保障总额176.67亿元。截至11月30日,西安市已受理理赔案件278起,受理金额62.01万元。其中已决赔款47.91万元,未决赔款14.1万元。理赔金额占保费总额13.2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缓解了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受到了广大老年人及家庭的欢迎,他们说这是“政府给我们送了个大礼包”。
西安市老龄办主任李改草介绍,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4部委《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印发后,市老龄办主动及时协调民政和财政,先后七次与部门和区县就落实措施框架进行研究讨论。2017年2月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参保对象为全市常驻自愿投保的60周岁以上老人,政府为部分“政府补贴人群”出资每人购买1份保险;明确了“政府补贴人群”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中居家养老的老人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人;明确了“政府补贴人群”的投保,由全市所属各区县(开发区有关部门)作为代表,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年度统一投保一次,并统一支付保险缴费资金;明确了保险缴费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或福彩公益金按市、区县5:5或8:2比例负担。在借鉴参考北京市、青海省、杭州市、青岛市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做法和标准基础上,确定全市保险内容为:在西安市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最高赔偿6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1万元/人。在西安市辖区内居所、庭院、小区周围广场、道路等日常生活空间;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营业性服务场所及上述列明范围外的其他区域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1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2千元/人。经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两轮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为承保“政府补贴人群”的中标保险公司。市老龄办会同民政、财政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对政府补贴人群购买保险产品的统计、协议签订、补助资金申请、发放投保告知单及保费支付等阶段工作做了明确安排。对个别漏保的老年人,各区县(开发区)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纳入当年保障范围,保险费下个年度补缴。通过扎实细致的宣传工作,目前老年群众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知晓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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