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安排7090余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生活无忧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全市各类生活困难群众欢乐祥和过好春节,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日前批准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提出的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安排7090.95万元,用于救助城乡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生活的意见。
据了解,西安市今年春节救助的范围有十个方面,涉及资金7090.95万元,约有30万人从中受益。救助范围主要包括:为29864名在册城市低保对象和66854名农村低保对象分别增发一个月保障金;为5899名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增发一个月供养金;对市属相关单位1.7万户困难职工家庭和市属外相关企业1.5万户特困职工和低收入困难户,以每户300元的标准发放救助金;对市属300名特困劳动模范,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1371名在校学生,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对全市11890名困难党员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普遍慰问;对市委老干局分管的困难老干部以及去世离休人员无工作配偶787名,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印制2018年春节慰问年画发给全市各类优抚对象。订购慰问品,慰问解放军休养员和驻军代表;对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待遇或生活困难补助的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两参”人员、部分烈士子女等重点优抚对象,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对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由市领导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代表、军队离退休干部代表、劳动模范代表、一线职工代表、困难党员代表、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代表等进行慰问。
为确保慰问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西安市慰问活动采取由民政牵头、部门配合、条块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慰问对象按区县摸底统计,由主管局和区县造册登记,受助人凭有效证件签字领取,确保救助慰问资金在发放中不重复、不克扣、不挪用。目前,救助金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中。春节过后,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和相关部门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慰问中优亲厚友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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