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仪式在大荔县许庄镇举行
1月4日,渭南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仪式在大荔县许庄镇举行,标志着全市2100多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依法取得社会认可的法人资格。
为严肃认真做好全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工作,市民政局忽绪庄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镇(办)、各村(居)要充分认识赋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赋码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相关承办人的具体责任,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法人谁负责”要求,防止出现村居名称、证书、印章、法人不一致等问题的发生,确保统一赋码和证书颁发的准确无误。二要落实相关责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获得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标志着我们的村(居)民委员会也获得了统一的、唯一的合法“身份证”,各级在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有效解决村(居)民委员会在办理诸如银行开设账户等事项不畅等的问题的同时,必须坚持权与责的一致性,自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多为村(居)民办实事和办好事,让广大居民群众在村(居)集体经济发展中受益。三要提升服务质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具有“特别法人”资格的村委会和居委会可以开设银行账户,独立开展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拓展城乡社区的公益服务和公共服务功能,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提升居民群众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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