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民政局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兴平市民政局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时间: 2021-12-16 15: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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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平市民政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力以赴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保基本,坚持应救尽救。全年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119万元,其中,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844户11909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024万元,取暖补贴292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人员371人,发放供养资金366万元,取暖补贴19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732户2232人,发放救助资金313万元;保障残疾人8061人,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984万元;保障孤儿39人,发放补贴资金49万元,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1户64人,发放补贴资金39万元;为105名贫困大学生发放福彩公益金33万元。对全市低收入群体进行全面排查,新纳入城乡低保501人、特困人员46人,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社会救助保障资金实现“一卡通”按月发放,做到救助及时、发放透明,守住了民生保障安全底线,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服务,充实工作力量。5月20日,全面启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救助入户调查,发挥专业、人才、系统等优势,推进公平公开公正,为救助对象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取得了群众理解支持,同时也规范和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推进了社会救助工作效率、精准认定,为基层工作充实了工作力量。截止目前,完成拟新增社会救助对象入户调查381户,复审社会救助对象入户调查1513户。

简程序,提高工作效能。10月1日起,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镇(街道)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有效缩短了申办时限,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米”。将各镇(街道)临时储备金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时不再核对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对有特殊重大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充分发挥民政“e救助”平台作用,畅通困难群众救助渠道,全程网上办理,疫情防控期间足不出户可实现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业务申请,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让“群众跑腿”变为“数据跑路”。

细职责,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细化城乡特困人员实施措施,严格执行“一卡一证一协议”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的通知》,定期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考核工作,严格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全面复核特困人员自理能力,重新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细化照料服务权责,确保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中共兴平市委办公室、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措施》,加快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暖民心,提高幸福指数。以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为抓手,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解忧暖心传党恩”实践活动,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走访慰问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1600人次,为全市城乡特困人员配发床上用品、保温杯、冰糖、绿豆等基本生活物资,特殊困难群众发放慰问品、慰问金,总价值18.35万元,有效改善了生活条件;排查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6名,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人,帮助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困难,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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