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四位一体”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成果,确保村级自治组织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通过制定五项机制,健全规范村级自治组织运行。
“开展自查整改,健全村级组织” 截止目前,我省仍有65个村党组织书记、141个村主任、192个村监委会主任空缺,还有部分村级组织不健全,成员缺额。在省上三令五申要求和不间断暗访督查的情况下依然出现上述现象,暴露出个别市县督查指导不深、不细、不力,对尾留村台账把控不严,搞变通打折扣,乡镇(街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组织部门共同做好村“两委”换届“回头看”自查工作,对有尾留村和难点村的县(市区),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组织部门一道,指导县(区、市)、乡镇(街办)建立真实可靠的尾留村台账,明确包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检查和暗访督导,确保整改按时到位。
“完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自治” 建章立制是自治长效运行的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会同组织、财政等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制度的细化和落实。一是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贯彻落实省上下发的关于村干部补贴待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考核管理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文件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指导乡镇(街办)出台村干部值班坐班和日常考核管理办法。三是指导村级建立以“四个民主”为核心的自治章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以保障各方权益为主要内容的协商民主制度。规章制度要对标存在问题,瞄准短板缺项,结合当地实际,层层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做到规定动作不能少,自选内容有特色,出现问题能问责。
“落实村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 村务公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破解当前农村各类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市级要重点建立村务公开研判机制,每半年向党委、政府汇报一次村务公开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定期通报;县级要统一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目录,统一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形式、内容和要求,统一公示时间和公示橱窗(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督促乡镇(街办)抓好落实;乡镇(街办)要建立本区域内的村务公开周(日)制度,把村务公开情况纳入村干部管理、考核和评议的重要内容,与村干部的绩效补贴直接挂钩。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 提升村干部的能力素质是基层组织建设的核心。各级要按照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全员培训的要求,10月底完成换届后村“两委”班子成员脱产培训工作,实现全覆盖。市、县要把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级培训规模不低于村主要干部总数的10%。各地要精心设计培训课程,突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等法规内容。要结合党员“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把教育培训贯穿日常工作,通过反复抓、持续抓,切实提高能力水平,增强村干部的法治观念,强化看齐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造就守纪律、能带富、懂规矩的农村干部队伍。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完成” 整治软弱涣散村是规范村级组织运行的重点和难点工作。要当好同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督促乡镇(街办)深入村组掌握实情,一村一策制定落实整改方案,确保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10月底完成动态销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