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举办全省区划地名暨 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视频培训班
9月15日,省民政厅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举办了全省区划地名暨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郭惠敏指出,《条例》发布以来各地积极向政府汇报,创新方法,精心组织,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公众号、视频平台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条例》宣传贯彻为契机,大力宣传地名文化,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取得很好效果。郭惠敏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基础上,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要建立健全地名工作协调机制,理顺地名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民政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严格地名命名管理,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增强地名命名的前瞻性、计划性、科学性。要严格遵守地名命名规则和程序,认真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落实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制度。要加强地名文化宣传,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分层级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价值认定体系,持续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因地制宜,不断探索,深入挖掘地名文化资源,创新地名文化传播形式,讲好陕西地名故事。高质量完成地名工作重点任务,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志聪从发展演变、机制设计、规定内涵等方面系统解读了《条例》内容;西安市、宝鸡市民政局交流了地名管理工作经验。
全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区划地名管理业务科(处)室主要负责人及有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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