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被评为2017年度联县包村扶贫考核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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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5-30 08: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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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根黄色“铁桩”分布于斑马线两侧,在红灯状态下行人一旦越线,“铁桩”会立刻喷出水雾,同时提示行人“请遵守交通规则”……近日,湖北大冶出现的一种防闯红灯“神器”,引发公众兴趣。这套“神器”由“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和“行人过马路激光彩虹道闸系统”组成,包括人脸识别抓拍、激光、喷雾等设备,其中喷雾为自来水,不会对行人安全造成影响。警方表示,该设备确实对闯红灯有阻碍作用。(4月19日《新京报》)   现如今,在许多城市,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现象非常普遍。这一现象的出现,表面上是“法不责众”的社会心态在作怪,实则是人们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同时也透露出规则执行不力的问题。为治理这种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的乱象,各地交通执法部门也算是绞尽脑汁,操碎了心。有的地区设立交通协管员,手拿小旗劝阻人们;有的地区则采用人工方式,在红灯亮起时拉起一条绳索,阻止人们闯红灯……而今,湖北大冶安装防闯红灯“神器”,其初心也是为了给道路安全增添一份保障,确实收到了预期效果,这一点也得到了当地警方的证实。   为防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相关职能部门创新管理方法本无可厚非,但创新并不意味着片面追求“新奇特”。如果只想着追求“新奇特”,却不考虑问题产生的原因,也不去对症下药地采取有效措施,其“新奇特”的招数能否取得长久效果就值得质疑了。因此,无论推出怎样的防闯红灯“神器”,仍不能离开有效地教育引导及合法的治理手段。   首先,要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力度。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任何一个人都不是旁观者。所以,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公众在文化程度、法制观念等方面存在的差异,采取媒体宣传、图片展览、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交通法规的宣传,引导人们摒弃“法不责众”的模糊认识和“随大流过马路”的不良习惯,强化“红灯停绿灯行”的守法自觉,真正使公众意识到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进而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既是对他人生命的一种关爱,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负责。   其次,要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出现,与其违法成本偏低不无关系。所以,作为交通执法部门,不妨借鉴新交规对酒驾、机动车违章严厉处罚的成功经验,加大对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惩戒力度。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组织其参加交规知识培训,让其付出时间成本。对那些累犯者,可与其征信挂钩,将其列入交通违法“黑名单”,使其一次违规,处处受限。作为交通执法人员,则要秉公执法,杜绝人情执法、关系执法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一视同仁,维护法规的严肃性。   再次,要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城建规划部门要针对城市的发展,从优化交通体系的目标出发,对城市道路的建设进行前瞻性调研,会同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科学规划并合理设置相关路段的红绿灯,对一些较大路口可考虑延长红绿灯的间隔时间,并增加红绿灯的读秒时间,确保行人有充足的时间穿过马路。在人员密集的商圈周围和人流较大的路口,可建设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减少行人闯红灯的几率。   总之,杜绝“中国式过马路” ,关键不在于“神器”到底有多“神”,而是与人们的规则意识、执法力度息息相关。“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您等一等”,这句从小就知道的道理,才是交通规则之基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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