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5-2026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本次评选我省将向全国老龄办推荐74个社区。其中,农村社区申报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主体为城乡社区,申报主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已获得“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称号的城乡社区,不重复参与申报及创建。本次创建工作2025年5月启动,到2026年底结束,分6个步骤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