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厅机关各处(室)、厅直事业单位2016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及量化评分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厅机关各处(室)、厅直事业单位2016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及量化评分标准》的通知

时间: 2016-04-25 15:33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陕民办发〔201616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事业单位2016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及量化评分标准》已经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6419


 

 

 

处(室)2016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及量化评分标准

 

 

 

 

 

 

陕西省民政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

各处(室)业务目标任务

处室

目标任务(要求)

分值

得分

办公室

1认真做好民政各项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加强民政档案管理、收集和利用工作。

15

 

2贯彻《民政业务数据共享与交换标准》,加快推进陕西民政多业务数据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在相关民政领域应用。加强陕西民政门户网站和微博建设。

15

 

3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新闻发布和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应对舆情事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民政干部媒体素养。推进民政政务信息公开

15

 

4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改进督查方式,重点抓好建议议案的办理、省委省政府督办事项的办理和厅党组会、厅务会决定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

15

 

5加强民政工作典型培育,围绕全省民政工作总体部署,在单项工作上创新突破,形成工作亮点,总结工作经验,推出先进典型

10

 

6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涉军群体的政策解答和心理疏导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畅通群众利益维护和诉求表达渠道。发挥“三官一律”进社区调处和化解民政信访矛盾作用,提高基层化解信访问题能力。

10

 

人事处

1稳妥推进厅属事业单位整合精简,科学调整机构编制设置和人员配置。做好厅机关、厅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15

 

2研究确定2016年度民政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制定下发《2016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及量化评分标准》;进一步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平时督促检查力度。

15

 

3加大民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比武活动,提高民政职工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好“民政大讲堂”相关工作;制定《2016年度民政工作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全省乡镇民政工作站站长示范培训班

10

 

4、做好厅党组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参加指导厅直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

10

 

5开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推进城市社区全面开展志愿者招募、登记、服务、记录工作,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抓好“三区”社工人才支持计划验收和2016年度计划执行。配合民政部开展“大爱之行”社工服务项目评估。推进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10

 

6贯彻民政部《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重点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殡葬服务等社会管理领域的行业标准。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加大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和鼓励基层探索标准化综合试点和单项试点。

10

 

7认真落实老干部各项待遇,为老干部排忧解难,根据政策规定,尽力解决老干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健康、文明、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促进老干部的身心健康。

10

 

规划财务处

1健全民政项目三年滚动发展项目库。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体系。

20

 

2做好本年度部门决算和下年度部门预算工作以及本年度民政事业统计年报的决算汇总工作。

15

 

3加强对民政系统管理使用重大资金、实施民政设施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20

 

4进一步规范全省民政统计数据发布和使用。

15

 

5做好机关日常保障工作。

10

 

政策法规处

1开展“民政工作调研年”活动,组织开展调研成果展示和评比活动。

20

 

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出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

 

3做好民政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调研、制定工作。

20

 

4继续实施委托课题立项研究以及全省政策理论研究指导工作。

20

 

民间组织管理局

1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实现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五分离,制定《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年度报告制度。

25

 

2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快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逐步落实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

 

3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加强对涉外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落实和完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快推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机制。探索守信激励和实行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

20

 

4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制定《陕西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目录》,继续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快省、市、县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网”“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和“各界导报社会组织专刊”建设。

15

 

救灾处

1积极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成《陕西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

20

 

2制定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的政策措施。

20

 

3全面推进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创建3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0个省级减灾示范社区。

20

 

4有序开展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10

 

5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继续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10

 

社会救助处

1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统一。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开展低保绩效评价活动。

20

 

2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制定《临时救助工作规程》,推进“救急难”工作试点。

20

 

3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

15

 

4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管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0%

10

 

5开通陕西省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省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做好《陕西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相关立法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15

 

基政处

1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四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选择15个县区开展“四社联动”试点。

20

 

2、全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年内实现省、市、县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15

 

3、加强社区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推进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深入推进社区减负。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指导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开展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示范区(市、县)创建活动。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15

 

4、建立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在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社区协商示范镇(街道),每个乡镇建设2个以上示范行政村(社区)。

15

 

5、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村(居)委员会成员报酬待遇,加强村(居)委会管理和培训工作。

15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1完善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兴建各类养老机构。遴选一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医养融合试点。

20

 

2、制定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启动《陕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20

 

3、加强各级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资助建设2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3个市级老年公寓、2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10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

15

 

4进一步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选择部分县(区)扩大试点工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继续实施孤残儿童康复手术。

15

 

5、加强福彩公益金监管。开展公益金支持项目绩效评估检查工作。加强福利彩票信息公开和正面宣传。

10

 

社会事务处

1、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仪馆设施设备改善,力争实现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推进节地安葬、绿色殡葬和惠民殡葬。督导各地做好乱葬整治工作。

20

 

2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加强高温、寒冷天气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开展受助人员寻亲工作。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

20

 

3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20

 

4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动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督促各地加强婚姻登记机构尤其是乡镇登记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导西安、宝鸡继续开展收养评估试点工作。

20

 

区划地名处

1完善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序推进撤县设市、设区工作。促进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适时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支持恒口镇、蔡家坡镇、大柳塔镇、庄里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30

 

2督促各地全面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确保完成80%县区的外业普查工作。开展普查第三方质量评定与监理,组织好普查结果入库。同步推动普查结果转化,开展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做好地名文化的整理、挖掘、保护和宣传工作。

25

 

3完成川陕线、陕甘线联检工作。完成乡镇调整后乡级界线变更及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划挂图编制。进一步推动热点地区边界矛盾解决。规范平安边界创建考评工作。

25

 

优抚处

1做好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推荐工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支持军队搞好体制编制和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工作。

25

 

2适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加强动态管理,规范优抚资金发放。

20

 

3开展400名省级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优抚医院医疗巡诊工作。

20

 

4规范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推进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工程。

15

 

省军安办

1实行退役士兵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出台《陕西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

30

 

2建立承训院校淘汰准入和年审机制。

20

 

3完成800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10

 

4完成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士兵年度接收任务。

10

 

5做好军休干部分散安置服务管理工作。尝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改进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

10

 

机关党委

1拟制全省民政系统“担当、守纪、创新、争优”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牵头并与有关处室配合抓好实施工作。

20

 

2制定厅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机关的学习示范和引领作用。

10

 

3开展党支部“对标定位、晋级争星”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10

 

4夯实各级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加强民政系统作风、政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民政工作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10

 

5协调有关处室、部门做好省直机关作风建设网上监督岗反映意见建议的督办回复工作,办结率达到95%以上。

10

 

6、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0

 

7、支持机关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引导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

10

 

各处(室)共性目标任务

项目

目标任务(要求)

分值

得分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内涵,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认真组织干部参加“担当、守纪、创新、争优” 民政调研年主题活动,强化担当职责,优化民政服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会议民主氛围好,议事规则科学合理、落实严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开展新常态新理念培训,着力提高各级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全面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激发人才队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4

 

基层党组织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按要求组织换届选举;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开展延安精神教育培训;深化“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加大力度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4

 

党风廉政建设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届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法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严肃惩治腐败,强化巡视震慑遏制效果;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派驻监督;深化“三转”工作,加强对纪律审查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监督,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4

 

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及时发声;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构筑、传播陕西新形象;深入开展“厚德陕西”实践活动,推进诚信陕西、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4

 

机关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把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执行空调温度标准,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加强照明系统日常管理,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现象;减少电脑、打印机等待机能耗,节约纸张。

4

 

 

厅直属事业单位

2016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及量化评分标准

 

 

 

 

 

 

 

陕西省民政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

 

业务目标任务

单位

目标任务(要求)

分值

得分

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健全“阳光福彩”长效机制,不断拓展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模式,努力完成销量增长7%以上的目标任务。

20

 

开展快乐十分、3D游戏派奖活动,开展站点销售竞赛;配合中福彩中心开展双色球、七乐彩派奖活动;做好“走近双色球”和“走近刮刮乐”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加大宣传单、折页、海报等宣传品的投放,扩大站点宣传。

15

 

开展旗舰店示范店建设,提升场所形象。利用中福彩中心调控资金建设200个示范店;动员市级福彩机构开展机构自营旗舰店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福彩机构和投注站业主开展旗舰店建设。

15

 

修订陕西省福利彩票投注站工作手册;制订陕西省销售场所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完善网络管理平台,实现管理工作电子化;加强站点巡检,利用明察暗访、暗查暗访等方式,对站点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开展第六届诚信投注站评选,提升诚信经营意识;召开投注站业主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提升销售人员服务水平,做到“五个一”。

10

 

更换1000台达到使用年限的G型投注机,更换IDC机房老旧设备,建设IT虚拟化基础平台;完成电脑票管理系统(4.7版本)迁移到虚拟化平台上的工作;提高中福在线服务建设,对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服务和礼仪等培训;开展全省福彩销售人员营销培训活动。

10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成省市福彩机构财务年报系统;配合省审计厅做好2015年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的内审自查及抽查工作;迎接省民政厅巡视工作组审计检查;开展全省福彩系统财务业务知识培训;解决兑奖中心和银行合作有关事宜;配合省财政厅调研省直管县(区)彩票工作管理体制;增设彩票资金多种归集渠道。

10

 

 

业务目标任务

单位

目标任务(要求)

分值

得分

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做好49名集中供养残疾军人的医疗、护理、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20

 

完成2001-6级残疾军人短期疗养任务。赴陕南、陕北、关中等地医疗下乡巡诊3次,完成500名以上优抚对象诊疗任务。

15

 

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荣军养老中心6月底前启动“以医为主”的养老服务。荣军休疗体检中心力争12月底前启动“以养为主”的养老服务;推动康复医学、老年医学、健康体检等业务的发展。

15

 

加强医院管理,落实制度要求,防范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深化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10

 

落实13项医疗核心制度,提高医疗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扩展服务领域,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全年对外创收达到200万元。

20

 

省荣复军人第二医院

以服务优抚对象为中心任务,完成省厅下达的优抚对象收治任务,床位使用率达到85%,全年收治优抚对象达到1500人次

15

 

继续坚持对外收治,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医保工作,全年对外创收在去年239万元基础上增长10%

20

 

继续提高医疗质量,做好“创建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迎检工作

15

 

争取实施医院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对门诊楼和住院楼进行改造。

10

 

落实好医疗巡诊制度,做好病员回访、巡查工作,全年安排相关人员进行3-5次外出巡诊工作,确保完成民政厅下达的巡诊医疗任务。

10

 

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和科研学术工作,积极举办专业讲座、知识学习、参加学术会等,使医务人员学分达标率100%

10

 

业务目标任务

单位

目标任务(要求)

分值

得分

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

全年完成荣军收治1800人次;深入两个地区,开展巡回医疗2次;保质保量完成省厅下达的短期休疗任务;经济创收完成300万元,力争达到400万元。

20

 

全面开展医养结合养老试点工作,加快“医养融合养老康复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20

 

进一步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力度,适度扩大规模,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医院整体实力的提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完成手术室、供应室、康复活动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绿化、户外健身锻炼场所建设;完成多功能厅音视系统的升级改造;完成大中型医疗设备配置和PACS系统建设;适时扩大食堂建设规模,满足职工、患者的就餐需求。

10

 

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强化医院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体系建设。加强成本核算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节约型医院。

10

 

抓好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配合省厅完成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党委换届、工会换届工作;完成第六轮人事聘用工作,为推进医院可持续发展做好组织和人员保证。

10

 

制订好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配合省厅做好原址资产的管护和处置工作

10

 

省假肢中心

2016年完成产值1400万元。

20

 

做好荣残军人、贫困残障人和各类社会患者服务,组织落实“民康计划”项目任务。通过ISO9001质量年审,做好司法鉴定服务加强同福利院、养老院、康复福利等机构的联系与沟通,拓展服务范围。

15

 

按照“康复中心”项目建设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年度工程进度;积极申请争取国家及省级项目资金补助;拟定申请康复(医疗)资质工作的初步方案,为康复中心运行做好准备。

20

 

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继续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综合治理和外联协调工作。

15

 

加强宣传,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加强文化建设,凝聚精神力量;关心职工生活,安排好职工体检、文化等活动,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促进和谐单位建设。

10

 

业务目标任务

 

单位

目标任务(要求)

分值

得分

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及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15

 

在省厅的指导下,积极做好消防验收工作。

15

 

继续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化、精细化、现代化管理措施的落实。

15

 

做好2015年度救灾物资入库检验、晾晒、储存管理及调运发放工作。

20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保障库房物资安全。

15

 

省救灾募捐中心

做好2016年度救灾物资入库检验、晾晒、储存管理及调运发放工作。

25

 

积极做好基建工程后续工作。

20

 

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化、精细化、现代化管理措施的落实。

20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保障库房物资安全。

15

 

 

 

业务目标任务

 

单位

目标任务(要求)

分值

得分

省军干活动中心、省军干所

按要求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的政策。

20

 

    继续坚持落实“三公开一监督”制度、首问负责制、联楼帮扶责任制、四必访慰问制度。

15

 

强化服务管理,提高工作质量,认真落实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坚持走访慰问制度,做到有病必访,有困难必访,有矛盾必访,节假日必访。

15

 

继续抓好老战士大学教学班活动;利用“五一”、“八一”、“十一”等大型节日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书画、棋类、球类等活动;组织门球等专业队伍参加省、市、区各项比赛;在春秋两季适时组织军休干部外出参观,感受改革开放成果。

10

 

继续加强职工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认真开展精细化管理竞赛活动,将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生活化。按照《岗位管理办法》和《岗位设置》文件规定,做好干部聘用工作。

10

 

做好固定、闲置资产清查处置工作

10

 

省荣军招待所

2016年度争取实现客房上客率70%,全年经济收入达到456万元。

30

 

争取厅党组支持,逐步对因年代已久,多次维修还频繁出现问题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更换,逐步完善配套设施服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功能,大力拓展民政的横向和纵向服务面,充分体现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15

 

加强骨干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大全体职工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形成一套管理高效、落实有力、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15

 

完善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健康、规范的运行

10

 

预防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2016年度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10

 

 

业务目标任务

 

单位

目标任务(要求)

分值

得分

省民政干部培训中

积极配合厅属事业单位整合精简工作,加强人员思想教育管理,做到顾全大局,有序有为。

20

 

组织2016年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教材发售等相关工作。

15

 

组织开展2016年陕西省养老护理员等级鉴定工作。

10

 

配合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陕西开展孤残儿童护理等级鉴定工作。

10

 

配合人事处开展陕西省民政系统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试和民政特有工种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

15

 

配合人事处组织开展全国民政院校来陕招生考试工作。

    10

 

 

 

共性目标任务

单位

目标任务(要求)

分值

得分

厅直属各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继续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内涵,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理论修养,增强政治定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认真组织干部参加“担当、守纪、创新、争优”民政调研年主题活动,强化担当职责,优化民政服务;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科学决策、和谐发展水平;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相关制度,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5

 

严格执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政治定力;深化延安精神再教育,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为“三个陕西”建设凝聚力量;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切实改进作风;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加大力度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化“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培育和宣传重大先进典型,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5

 

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节点抓重点,以优良的党风带民风促社风;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提高监督审查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监督执纪纪律。

5

 

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把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执行空调温度标准,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加强照明系统日常管理,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现象;减少电脑、打印机等待机能耗,节约纸张;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做好公务用车节油。

5

 

 

    

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由业务目标任务(80%)和共性目标任务(20%)两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即业务目标任务占80分,共性目标任务占20分。

2、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得满分,部分完成的酌情得分。任务前面标注“▲”符号的为省委省政府下达省民政厅的年度重点目标任务。

3、由于政策、资金未到位、项目变化等客观原因造成任务没有完成的,需出书面说明材料,经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不影响得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