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省民政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担当 守纪 创新 争优”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省民政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担当 守纪 创新 争优”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2016-05-11 08: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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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民党组发201614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省老龄办:

为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担当、守纪、创新、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厅两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赵政才   党组书记、厅 

        副组长:鲁  锋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戈养年             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培华    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王晓江              党组成员、副厅长

                       郭慧敏    党组成员、副厅长

                         赟       省双拥办专职副主任

                       董亚明             省减灾办主任

                       朱圣根              副巡视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任:鲁     党组成员、副厅长(兼任)

副主任:周乃强    人事处处长

李少义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       办公室主任

                         郭春华    政策法规处处长

    办公室设综合宣传组、协调督导组。成员由厅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机关党委有关人员组成。

(一)综合宣传组

  长:李少义

副组长:赵宏杰

  员:于敏、钟万春、赵斐、党晓明、张译升、李耀、成智慧

工作职责:负责与省委组织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的联系,厅“两学一做”动员大会的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资料编印,领导讲话、工作汇报总结、宣传报道等。

(二)协调督导组

  长:周乃强

副组长:孙海侠

  员:赫建华、李安平、李晓虎、赵华、史瑞涛

工作职责:负责与厅各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协调,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的制定,专题学习研讨、阶段性学习安排,有关会议、学习践行及参观活动的组织,活动督导检查等。

 

附件:陕西省民政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担当、

守纪、创新、争优”主题活动安排表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

        201655

 


 

附件                 

陕西省民政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

“担当、守纪、创新、争优”主题活动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措施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备注

1

安排部署

召开动员会议,印发民政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民政系统开展“担当、守纪、创新、争优”主题活动方案。

422日前

综合宣传组

 

各单位、各处室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机关党委。

429日前

各单位、各处室、各支部

 

各职能处室按照“担当、守纪、创新、争优”主题活动方案要求,分别建立分项工作意见或台账,督促各处室、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指导工作推进。

510日前

监察室(3个清单)、机关党委(9项活动)、办公室(创新性工作台账)、人事处(推进标准化建设意见)

 

2

 

 

 

专题

学习

讨论

 

 

 

 

 

 

 

 

 

 

 

 

专题

学习

讨论

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提出学习计划。

全年不少于8

机关党委

 

开展“民政大讲堂”学习活动。

每月一期

人事处

 

举办党章、准则、条例学习知识竞赛。

510日前

机关党委

 

举办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专题学习培训2期。

11月前

机关党委

 

开展“请进来走出去”学习践行活动2次。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协调督导组

邀请我省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作“立足基层,为民服务”事迹报告;组织党员干部到民政基层单位和社区以及扶贫包联村学习践行。

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纪念馆接受党史教育。

6-7

协调督导组

 

按照党员先进性要求,对照党员标准,围绕“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坚守信仰信念,增强规矩意识”“强化宗旨意识,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党员作用,勇于担当作为”“担当、守纪、创新、争优”5个专题,开展支部专题学习讨论。

3月至12月每两个月1个专题

各党支部

协调督导组牵头,组织人员随机参加支部专题讨论。

组织党员自学。

每周不少于5个小时。每周五为党员集中学习时间。

各党支部

协调督导组每周五进行检查督导。

3

专题党课

赵政才厅长讲专题党课。

“七一”前

综合宣传组

党课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机关党委。

厅级领导,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讲党课。

“七一”前

各党组织

党课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机关党委。

4

专题组织

生活会

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11月份

各党支部

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报送机关党委。

5

民主评议

党员

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11月份

各党支部

评议结果报机关党委。

6

立足岗位

做贡献

开展“担当、守纪、创新、争优”主题活动。

412

机关党委牵头,各地、各单位、各处室落实

 

开展“民政调研年”活动。

全年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单位、各处室落实

 

继续开展“心怀菩萨之心,干好民政事业”“一对一攀亲结友”“四个一为民服务”活动”。

全年

人事处牵头,各单位、各处室落实

 

开展“寻找身边先进典型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七一”前

机关党委牵头,各支部配合

 

7

领导干部

做表率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全年

党员领导干部

 

召开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

年底前

厅党组、各单位领导班子、各党支部

人事处具体组织

8

 

 

 

 

 

 

综合宣传

 

 

 

 

 

成立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

4月底前

综合宣传组

 

建立两项活动信息宣传系统,及时收集报送工作动态。

5月上旬

综合宣传组

每个支部确定一名信息宣传员

建立两项活动宣传微信推送平台,及时发送知识摘编、活动进展、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典型经验等。

5月上旬

综合宣传组

 

设立两项活动宣传板报,展示民政系统推进两项活动的思路和措施。

全年

综合宣传组

 

编印、购买学习目录和学习资料。

5月上旬

综合宣传组

 

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按要求

综合宣传组

 

9

检查督导

每周定期召开督导推进会议。

每周一

协调督导组

 

督促指导各单位、各处室、各支部按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

经常性

协调督导组

收集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通报工作滞后、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按阶段性任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按重要阶段

协调督导组牵头,综合宣传组配合

收集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通报工作滞后、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开展年度考核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年底前

人事处、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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