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关于第二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推选名单公示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第二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推选名单公示

时间: 2016-06-30 14: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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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民办发〔2016〕6号)和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陕民办发〔2016〕20号)精神,经各市推荐、逐级审核,拟推荐榆林市青少年社工协会会长何灵敏、西安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督导、副理事长王佳、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街道红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社区主任贺占宁3名同志为第二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方式实名反映,不接受和处理匿名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   联 系 人:史瑞涛   联系电话:029-87292700   附:陕西省第二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候选名单及简要事迹   
陕西省民政厅
  
2016年6月30日
     
陕西省第二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候选名单及简要事迹
  1、何灵敏,男,1979年10月生,共青团员,社工师,从事专业社会工作9年。现任榆林市青少年社工协会会长。   2、王 佳,女,1987年1月生,中共党员,社工师,从事专业社会工作8年。现任延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西安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督导、副理事长。   3、贺占宁,女,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助理社工师,从事专业社会工作8年。现任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街道红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社区主任。   何灵敏同志主要事迹   何灵敏,2003年从事青少年社会工作,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团中央、团省委青年之声平台特邀专家,第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陕西省青联常委,陕西省社工协会副会长,第四届榆林市政协委员,榆林市青少年社工协会会长,榆林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榆林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特邀专家。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社工督导。   先后荣获《公益时报》2015年度百名社工人物、陕西省第八届优秀创业青年、第十二届榆林市十大杰出青年、第二届榆林好人-当代活雷锋、榆林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成立了榆林第一家、陕西省第二家青少年社工协会。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制定了社工+志愿者,项目负责制工作模式,创建了“河马老师”工作品牌,以12355热线主导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以护苗行动-困境儿童关爱项目、童梦空间-社区流动儿童社工服务项目为主导的弱势青少年关爱工作,以流浪儿童援助中心为主导的儿童保护工作,以公益小天使为主导的青少年能力发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收到各界好评。协会累计动员各界资金370万,成立了春苗义工服务队,累计服务时长18000小时。被评为2014年榆林市学雷锋先进集体,陕西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陕西省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团中央首批青少年社会事务示范项目。“护苗行动项目”荣获中国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2015年入选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专业社工技术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维护青少年权益》在全国基层团建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展示中被评为“全国百家荣誉案例”。   王佳同志主要事迹   王佳,取得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2008年-2012年担任督导深圳市盐田社工服务中心督导、《深圳社工》杂志编辑。2012年至今,就职于亚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担任讲师,兼任西安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督导、副理事长。   设计策划“流动儿童第二课堂快乐融城”项目获得深圳市福彩公益金40万资助,“盐田区校园社工项目”获得每年105万元政府资助;参与“富士康连跳”事件、“6.29华侨城危机介入”事件。先后主持社工协会、陕西省社科院、延安大学相关社工课题6项,参与国家、省市级研究课题10余项,发表专业论文7篇,熟悉本土社工发展模式思路,对社工学术研究积累一定经验。   贺占宁同志主要事迹   贺占宁,2002年从事社区管理工作,2008年取得助理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2009年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管理工作,发起成立“正能量”志愿者协会,招募志愿者1200域名,组建志愿者队伍10支,志愿团体3个,本人兼任协会会长。   该同志创新志愿服务模式,创新志愿服务模式,通过一个服务主题,三项工作机制,八大活动项目,将志愿服务理念渗入社区各个层面,拉近社区与居民距离,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认同感。2013年,中央电视台对该社区举办的“关爱老人、情暖金秋”文化慰问活动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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