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对2016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公示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5〕58号)和《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民发〔2016〕23号)精神,省民政厅商省财政厅决定,2016年拟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对象和条件是: 一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当年年检合格;二是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三是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四是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开具税务发票;五是具备承接申报项目执行能力的专业团队,具有良好信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及以上者优先;六是申报专业社工服务的,应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并确保项目组专职工作人员中有1人以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背景。
按照相关要求,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对省级社会组织报送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拟确定“陕西慧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的智障人士社区住宿家庭服务”等28个社会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对其资助。公示期为2016年10月31日—11月6日,公示期间有不同意见或其他情况的可向省民政厅或省财政厅反映。
省民政厅电话:87297140;
省财政厅电话:87623005。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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