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陕西省平安边界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陕西省平安边界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6-11-09 11:10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陕民发〔2016〕78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民政局:
  根据《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各市及杨凌示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陕综治字﹝2016﹞4号)精神,省民政厅制定了《2016年度陕西省平安边界建设考核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在征求本级综治部门同意后,于11月底前报省民政厅。   附件:《2016年度陕西省平安边界建设考核方案》   
陕西省民政厅
  
2016年10月31日
  (联系人:赵晓坤 029-87297016)   
2016年度陕西省平安边界建设考核方案
  《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各市及杨凌示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陕综治字﹝2016﹞4号)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列入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明确由省民政厅考核打分。为做好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16年度陕西省平安边界建设考核工作由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陕西省民政厅负责。   二、内容标准   2016年陕西省平安边界建设考核侧重市、县界平安建设情况,满分100分。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如下:   (一)界线管理体制是否健全(15分)   1.界线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是否列入本市年度综治考核项目。(5分)   打分依据:《2016年××市综合治理考核方案》)。   2.按规定考核辖区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上报《2016年度××市平安边界建设考评报告》。(10分)   打分依据:《2016年度××市平安边界建设考评报告》。   (二)如期完成年度界线联检及界桩更换任务(50分)   3.按省民政厅计划制定本市界线联检工作方案。(5分)   打分依据:《2016年××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施方案》   4.2016年11月完成省、市、县三级界线联检任务,按要求对界桩进行管护,联检资料完整、齐全。承担2016年度省界界桩更换任务的市,能按要求完成界桩更换工作。(40分)   打分依据:以正式联检报告、联检记录表、界桩实地照片为依据。承担联检任务未开展联检工作的,每条界线牵头方扣20分,另一方扣15分,最高扣30分(不足部分从总分扣除);联检报告未能如期上报的,每条界线牵头方扣10分,另一方扣8分。年度未安排承担界线联检任务的,不扣分。   承担2016年度省界界桩更换任务的市,以界桩登记表(包括实地界桩照片)、界桩成果表为依据。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颗界桩扣5分,最高扣20分。   5.对联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处,效果良好;如本级在调处过程中问题不能自行解决,能按时上报,无瞒报、漏报、缓报。(5分)   打分依据:调处材料。   (三)边界调处是否得当(20分)   6.调处边界资源争议程序规范,裁量准确得当,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未发生边界资源争议,边界社会稳定。(10分)   7.发生界线认定争议后是否及时调处,调处是否得当,调处中遇到问题是否及时上报解决;未发生因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而引发的争议,边界社会稳定。(10分)   以上两项打分依据:调处材料。   (四)经费落实是否到位(10分)   8.2016年度界线管理经费是否落实到位。(10分)   打分依据:财政部门拨款通知或其他证明材料,无材料不得分。   (五)档案资料是否完整(5分)   9.界线档案完整,资料齐全,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5分)   打分依据:省、市界线联检资料,县界报界线联检报告,报告内容要翔实、具体、界线、界桩的变化和解决边界纠纷的情况要准确、全面。   三、方式步骤   考核采取各市自查打分和省厅综合评定打分的办法进行。   (一)各设区市民政局依据本方案,制定出本级《2016年度××市县级平安边界建设考核方案》,对所辖区县(市、区)考核打分。神木县、府谷县参加榆林市考核。   (二)各市民政局根据辖区县(市、区)考核情况,结合本级年度平安边界建设完成情况,形成《2016年度××市平安边界建设考评报告》(得分依据作为附件),并附本级综治部门同意后,以市民政局文件形式正式上报省民政厅。   (三)省民政厅结合各市上报材料,综合评定给各市打分后报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