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陕民办发〔2017〕49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韩城市民政局,神木、府谷县民政局:
按照2017年省厅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17年6月26日至30日,在西安市举办全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1.培训对象:历年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2016年招聘的为主。
2.培训人数:150人。见各市(区)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30日(26日下午报到)。
2.地点:西安市金桥酒店(西安市西北二路1号,前台电话:029-62613777)。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以社区建设、四社联动、社区专业工作方法、公文写作、礼貌礼仪及心理调适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授课、观摩学习、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介绍经验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培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2.各市(区)务必于2017年6月22日17:30前将培训人员报名表电子版上传省民政厅基政处。
3.各市(区)指定一名学员带队并参训(含在培训名额内)。
4.各市(区)民政局主管副局长,基政科(处)长、宝鸡市社区建设指导中心主任、咸阳市社区建设管理科科长,于6月27日下午报道,28日早召开座谈会,各市汇报上半年工作进展和下半年打算。
5.参训学员请携带二代身份证。
附 件:1.各市(区)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2.××市(区)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陕西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陈顺让
电 话:029-63917486
邮 箱:466140108@qq.com
点击查看下载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