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关于陕西省假肢中心更名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民政局,神木市、府谷县民政局,省老龄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编办《关于印发<陕西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6〕149号)和《关于在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加挂陕西省荣军服务中心牌子的批复》(陕编办发〔2017〕104号),陕西省假肢中心更名为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加挂陕西省荣军服务中心牌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陕西省荣军服务中心)为陕西省民政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差额补助事业编制90名、领导职数4名(1正3副)。
二、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陕西省荣军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为伤残退伍军人、优抚对象、贫困残障人提供辅助器具加工配置等服务;承办荣军优抚对象等民政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承接全省荣誉军人接转联系、康复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陕西省荣军服务中心)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18号,办公电话:029-8324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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