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明节祭扫倡议书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要求,倡导社会新风、弘扬传统美德,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促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调推进殡葬改革,营造文明、和谐、平安、便利的清明祭祀氛围,践行绿色低碳祭祀新风尚,特向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倡议如下:
一、坚持火葬改革方向。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全省持续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凡在火葬区域内死亡人口,除国家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实行火葬;土葬区死亡人口,应集中安葬。鼓励土葬改革区群众死亡后自愿火葬。
二、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支持骨灰植树、植花、植草和骨灰立体安葬等方式,鼓励已故家庭成员合葬,采用骨灰撒散、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葬方式。鼓励以树代碑、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鼓励和支持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共建生态文明。
三、提倡厚养礼葬节俭治丧。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要尽孝心、孝道,勤孝敬、厚赡养。老人逝去后要坚持节俭治丧,简化殡仪程序,不在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游丧,不在出殡沿线抛撒纸钱、祭品、燃放鞭炮,不在规模上讲排场,不在花费上比阔气,做到厚养礼葬、节俭治丧。
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在祭扫活动中,要服从管理,做到不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抛洒和摆放祭品;鼓励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扫、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缅怀故人。合理安排祭扫路线和时间,提倡绿色出行、错峰出行,遵守交通秩序、主动礼让,确保祭扫活动文明、低碳、安全、有序。
五、党员干部带头推动。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殡葬、祭祀改革的新规定,带头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积极宣传文明新风,宣传殡葬改革,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规范祭祀行为,认真践行现代殡葬理念,遵守殡葬管理法规政策,以实际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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