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 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 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陕民办发〔2023〕68号

时间: 2023-10-13 10:53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韩城市民政局,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行业协会商会迅速发展,有效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在加强行业自律、改善营商环境、联系政府市场、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作出巨大贡献,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日益显著,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优势和独特作用,以实际行动助推我国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办函〔2023〕57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陕西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引导和推动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产业韧性和安全水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积极作为,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工作,实现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凝聚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的强大合力。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2024年12月。

三、重点任务

(一)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加快建设科技、文化、金融、能源、生态、军工等现代化产业体系、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等重大问题,利用扎根行业、贴近企业和专家团队资源优势,通过调研走访、数据分析、问题研究、政策咨询、专家座谈、专题研讨等方式,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和建言资政成果,为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管理制度等提供决策咨询与专业支持。

(二)推动一批行业发展支持性政策落地见效。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及时掌握、系统梳理、认真研究中、省各项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加大联系和走访会员企业力度,通过座谈、培训、宣讲、研讨、论坛、编写指南等多种方式,指导和帮助会员企业第一时间知悉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推动各项支持性政策在本行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引导行业和会员企业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激发活力。

(三)壮大一批行业发展必需的人才人力队伍。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在统筹国家政策、行业趋势和企业需求基础上,通过系统规划、供需衔接、跟踪培养、评价示范等工作,稳定和壮大一批高素质的行业党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积极构建行业人才支撑和储备体系,优化行业人才结构,为行业产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和人力支持。

(四)发布一批科学准确有效的经济发展指数。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创新统计信息采集和挖掘分析技术,提升统计数据和监测分析质量,及时准确掌握省内外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市场供需、质量管理、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原材料供应等各项行业发展信息,编制、发布一批实时反映行业发展情况的指数,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和社会认知提供宏观指引和科学参照。

(五)建设一批推动行业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资源链接优势,积极建设一批共性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技术服务、创新成果转化、协同发展等交流合作平台和劳动力、原材料、能源、运输、物流服务等供需对接平台,加快集聚创新要素,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合作,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六)推出一批引领行业产业发展的先进标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立足高质量发展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完善本行业领域的标准体系,配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修订本行业领域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主动组织研制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引导行业内先进企业根据需要制定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标准,通过先进标准体系引领和推动行业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培育一批服务行业产业发展的品牌项目。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需要,积极培育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咨询、培训、考试、研讨、认定、鉴定、科技奖励等一批品牌服务项目,增强会员企业创新能力,改善会员企业经营管理,帮助会员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协调解决融资、市场、技术等实际困难,为会员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八)完善一批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规约。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强化行业自律功能,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和企业诉求,及时研究制定一批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规约,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诚信和质量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企业行为,协调会员企业关系,提升产品质量,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健康的行业发展秩序。

(九)服务一批促进经济布局优化的产业集群。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承担为会员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法律和管理咨询服务的责任,通过信息共享、资源聚集、标准引领、塑造集成产业链供应链、建设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壮大互促共生的优质企业群体、强化集群综合服务保障等方式,服务推动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助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从而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力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布局优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十)谋划一批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举措。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立足自身民间性、非营利性和行业代表性优势,积极谋划一批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举措,引导会员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服务会员企业“走出去”,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拓展海内外市场、传播陕西文化,推动会员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四、阶段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3年10月上旬-10月下旬)。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围绕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0月下旬-2024年8月底)。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本协会制定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9月上旬-2024年12月底)。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系统梳理经验与做法,全面总结成效与不足,积极开展互学互鉴,健全长效推进机制,切实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本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服务中心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精心部署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职责,制定印发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通知,主动对接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增强合力,强化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行业协会商会在落实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进一步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确保“十个一批”重点任务取得实效。各地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结合购买服务、税收减免、项目委托、职能转移、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先进评选等工作,形成更好的政策激励效应。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专长,围绕推进重点任务,形成更有针对性、更具可行性、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和推进举措,确保“十个一批”落地见效,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通过工作交流、典型宣传、信息上报、成绩展示、通报表扬等多种方式,激励行业协会商会干事创业热情。对部署有力、推进迅速、成果显著的地方和单位,省民政厅将视情在全省范围内宣传,并向民政部推介。请各地民政部门和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分别于2023年11月20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民政部门填写附件1,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填写附件2)和书面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及盖章签字的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385483@qq.com)。各地民政部门要同时报送先进典型案例2-3家,每家篇幅不超过1500字。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同步向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附件1 市(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 陕西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参考名单.xlsx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