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我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聚焦更好服务深化“三个年”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基层基础,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建设根本方向。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年度学习计划,带动全省民政系统各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努力提升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工作各方面。2024年,举办厅机关干部全覆盖法治专题学习2次,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民政干部业务政策法规视频学习9次。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单独设立政策法规处。二是强化法治工作部署。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11次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议,传达学习陕西省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座谈会、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审议民政领域有关法规草案、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专题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为民政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三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2024年度民政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2024年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履职服务全过程、各方面,形成厅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系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确保民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推进良法善治,健全民政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出台《陕西民政政策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4-2028年)》,细化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民政专项事务管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民政自身能力建设5个领域15个方面法规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对未来5年民政法规制度建设做出预期性安排。二是加快重点立法。推动将《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修订)》《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立法项目列入《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通过修订审议并颁布实施。《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修订)》立法调研稳步推进。三是优化政策供给。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联合省发改委等16部门印发《陕西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规范和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常态化救助帮扶。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重点民生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加快建设彰显三秦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联合省总工会等6部门印发《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若干措施》,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印发《陕西省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指引》,强化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在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出台《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城市居家和社区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办法》等10余项政策,建立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方位保障老年人生活。完成第三次党内法规清理工作,4件继续有效,1件适时修改。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废止24件、修改4件、保留有效49件。
三、完善决策程序,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陕西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开展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23件,把好权限、程序、内容审查关。制定《陕西省民政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对5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同步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有效维护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二是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机关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或列席民政领域相关重大决策事项会议讨论。2024年共针对100余项民政领域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等出具法律审核意见,及时提示法律风险并做好有效防范。三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公开建议提案及办理结果53期,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建议,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审计监督、执法监督等各方监督,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四、突出利企惠民,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省“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一期项目上线运行,婚姻登记、高龄津贴、敬老优待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申请申办实现省内通办和“一网通办”,全年在线受理办理事项超过 60 万件。全省 3.2 万个社会组织、1.1 万家养老服务机构、0.76 万个福彩投注站点和 42 万条地名信息实现一图可览、掌上可查,“陕西民政通”微信小程序年点击量超过 500万次。二是主动解读民生保障政策。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要求,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新闻通气会3场,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行政执法和有关信息950条、各类媒体刊登民政稿件650余篇次,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8件,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联合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排查线索104条,曝光6家,取缔26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减免会员企业会费1.17亿元。出台《陕西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联合省住建厅、市场监管局对9家养老服务机构和22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五、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民政行政执法质量。一是编制行政执法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修改后的慈善法和机构改革情况,制定印发《陕西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陕西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版)》,对68项行政执法事项和72项违法行为规范明确执法依据和裁量基准,让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出台《陕西省提升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明确5个方面16项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做好民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全年举办厅机关干部全覆盖行政执法专题学习2次,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民政干部业务政策法规视频学习9次,参加学习人员超过8000人次。《陕西民政》杂志刊发“以案释法”专栏文章6期,组织厅机关处级以上干部旁听庭审31人次,配发慈善法、行政处罚法释义读本530套,民政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得到提升。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1+5”工作方案,持续深化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出台《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编印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4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11个地市民政局抽评行政处罚案卷22份。
六、践行为民宗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是有效回应群众关切。登记办理省12345热线留言216件、厅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留言493件,办结率100%。聚焦群众身边的热点问题,编印《督办通报》2期、舆情报告55期,累计解决群众诉求147起,切实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延伸。二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民政领域“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制定推进信访法治化25条措施,切实做好答疑解惑、释法析理,登记办理信访事项1376件次、办结率96%,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依法办理复议诉讼。印发《陕西省民政厅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办法》,规范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负责人出庭率和胜诉率均达100%。
七、落实普法责任,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紧扣重点对象,组织“下基层、解民忧、暖民心”专项行动,组织7万多名基层干部走访在册民政服务对象106.34万户、低收入人口未在册对象36.52万人、退出低保对象2.1万人,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法规政策,依法解决困难群众帮扶需求,提高其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二是紧扣重点内容,利用清明节、“六一”儿童节、“6.19”救助机构开放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点,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殡葬、婚姻、未成年人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公益慈善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进民政服务机构”“民法典进社会组织”等普法活动。三是紧扣重点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上下内外联动、线上线下结合在民政领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安康市民政局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2024年民政领域推进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重点领域法规体系亟待完善、法治基础能力建设还有短板、执法监督需要加大力度、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需要增强。2025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民政管理服务全过程,加快健全民政领域政策法规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民政政务服务能力,以高质量法治引领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贡献更多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