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拟推荐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对象情况的公示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拟推荐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对象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5-05-27 1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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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党的建设突出、作用发挥突出、法人治理健全、社会形象良好、运作规范合法等评比标准,经各地民政部门推荐和各省级社会组织申报、省民政厅初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陕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陕西省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陕西省苏陕东西部合作发展促进会陕西省康养产业协会西安市出租汽车协会、宝鸡钛业协会为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对象(简要事迹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至6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向省民政厅实名反映,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联系电话:029-63917526、63917534;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东院陕西省民政厅(邮编:710006);

电子邮箱:sxsgjxf@163.com。

  附件:拟推荐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对象简要事迹.pdf


陕西省民政厅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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