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开展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民政厅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均须参加2025年度年报。2025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接受年度检查。
二、年报年检需提交材料
(一)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
(二)2025年度审计报告(赋码版);
(三)2025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赋码版)。
三、年报年检流程和时限要求
(一)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写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后需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并加盖本组织印章。审计报告(赋码版)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赋码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基金会),需将上述材料送交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经初审的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年报年检模块,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直接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并加盖本组织印章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年报年检模块,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通过“慈善中国”完成年检相关资料提交并经审核后,需携带法人登记证书原件线下办理年检结论盖章。
如对平台登录及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慈善中国”界面所留客服电话和QQ群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二)省民政厅在“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并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后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省民政厅对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实施年度检查,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在民政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本领域所负责的慈善组织(基金会)认真填报年报年检相关材料,安排专人进行初审。要同步对慈善组织(基金会)党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有效提升慈善组织党建工作的质效。
(二)所有的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需填写党建基本情况表(样表附后,为excel格式),于3月31日前发送至慈善事业促进处邮箱sxmzcsc@163.com 。
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管理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在开展年报年检同时还需向省民政厅党建工作处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党建工作处联系电话:029-63917484)。
(三)省民政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慈善组织(基金会)开展抽查审计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等情况。
(四)对于年报年检中发现的问题,省民政厅将责令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以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省民政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年报年检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3号陕西省民政厅415室。联系电话:慈善事业促进处 029-63917571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