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2-28 14: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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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慈善组织(基金会)、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开展省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前省民政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均须参加2025年度年报。2025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接受年度检查。

、年报年检需提交材料

(一)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

(二)2025年度审计报告赋码版);

2025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赋码版

三、年报年检流程和时限要求

(一)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需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审计报告赋码版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赋码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基金会)需将上述材料送交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加盖印章2026331日前经初审的PDF格式文件上传“慈善中国”年报年检模块,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直接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于2026331日前将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并加盖本组织印章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年报年检模块,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通过“慈善中国”完成年检相关资料提交并经审核后,需携带法人登记证书原件线下办理年检结论盖章。

如对平台登录及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慈善中国”界面所留客服电话和QQ群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二)省民政厅“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并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后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省民政厅对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实施年度检查,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在民政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其他事项

(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本领域所负责的慈善组织(基金会)认真填报年报年检相关材料,安排专人进行初审。要同步对慈善组织(基金会)党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有效提升慈善组织党建工作的质效。

)所有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需填写党建基本情况表(样表附后,为excel格式),3月31日前发送至慈善事业促进处邮箱sxmzcsc@163.com 。

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管理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在开展年报年检同时还需向省民政厅党建工作处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党建工作处联系电话:029-63917484)。

省民政厅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慈善组织(基金会)开展抽查审计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等情况。

对于年报年检中发现的问题,省民政厅将责令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以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省民政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年报年检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3号陕西省民政厅415室。联系电话慈善事业促进处 029-63917571

附件:慈善组织(基金会)党建工作情况表.xls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6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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