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对140家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23-00014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陕西省民政厅对140家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

时间: 2023-02-13 18: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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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民政厅依法对140家省级社会组织予以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为持续巩固“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成效,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陕西省民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2021年度检查(年报)及日常监管情况,依法对140家省级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其中,警告63家、限期停止活动47家、撤销登记30家。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63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77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下一步,陕西省民政厅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同时,提醒有关社会组织要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管,按照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不断增强遵法守法意识,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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