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答复函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25-0008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5-11-13 15:3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 名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5-11-13 15: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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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春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支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的建议》(第3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的建议

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地方财政补贴能力有限等多种因素,近年来部分地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出现困难。我厅联合财政厅出台了《陕西省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建立了绩效考评和以奖代补运营补贴制度。自去年起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行动对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分级运营、挂牌管理,从制度、考评、资金方面进行规范、监管和扶持。

今年以来,在全国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问题目前已列为我省养老领域重点问题。一是采用信息化管理方式,将全省已建立的日间照料中心纳入到我省“智慧民政”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作为运营监管的主要手段。二是积极联系省财政厅,增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省级绩效评价“以奖代补”资金额度。指导各地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后,对运营成效优秀的设施实施奖补,对确因客观因素无法运营的,进行关停整改。三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工作,目前已全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在年底前全面落实分级管理、挂牌运营。

二、关于提升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能力的建议

“十四五”期间,我省按照《陕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提出建立健全“一县区一院所、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的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和以县(区)中心敬老院为骨干、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节点、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提出建设城乡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各地创新居家社区服务模式,以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为基础,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开展社区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下一步,我厅将街道(乡镇)层面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新形态养老机构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作为日间照料中心的“升级”形态,具备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作用承担老年人日间照料和长期托养功能通过前期我们对各省的调研,此类型机构在全国各地已取得较好的运营效果。我厅省发改委、财政厅出台了《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暂行实施办法》,作为这类机构规划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持续加大对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发展银发经济的建议

银发经济作为新兴产业,市场前景广阔我厅2024年在全国各省范围内率先设立了养老产业,按照国家要求,对我省的银发经济产业进行了统计摸底,制发了全省银发经济白皮书。出台了《陕西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方案》,将日间照料中心作老年助餐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把老年助餐功能作为日间照料中心分级分类的标志性功能。

下一步,发挥老年助餐在日间照料中的基础功能,结合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带动辐射作用,逐步扩展日间照料中心辐射社区老年人服务功能,承接落实国家补贴老年人消费的相关政策要求,支持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将日间照料中心、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打造成为发展银发经济的基础平台。

四、关于开展辅具租赁的建议

我省于2023年出台了《陕西省“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开展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以此为基础,要求各级民政部利用现有资源,扩展社会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并联系省商务厅将轮椅、助行器、老花镜等适老化辅具纳入了适老化改造消费补贴范围。

下一步,我厅将利用日间照料中心、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等为老服务阵地,打造家庭适老化改造、适老化辅具购置的宣传平台,促进老年人消费经济。目前我厅已在省康复辅具中心开展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沉浸式体验试点,关中地区已有部分养老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机构内开设了适老化改造与产品展示间,取得较好的成效。

五、关于推动医养结合的建议

为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在加强养老服务和医疗协同发展方面,省民政厅联合省卫健委签署医养结合协调机制协议,明确了合作事项清单,在优化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深化“两院”共建和“床联动”,推进智慧化居家社区健康和养老服务,提升服务的可及性与质量等多个方面,构建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为我省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优质、便捷的医养结合服务。

下一步省民政厅积极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创新与优化,强化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联动。发挥卫生健康系统专业优势,聚焦老年人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核心需求,不断完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质量。民政系统充分发挥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陕西省民政厅

2025年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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