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68号提案的答复函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26-000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6-07-31 18:5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 名称 ] 对省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68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6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26-07-31 18: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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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在我省范围推广农村养老数字伙伴计划破解养老数字鸿沟的提案》(第3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建多元化“数字伙伴”志愿队伍,确保“有人帮”的建议

我省积极构建政策引领、多方参与的数字助老志愿服务体系,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健全政策支撑体系。2026年4月省政府印发《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明确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老年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通过培训、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陕西省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陕西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省级文件,均明确要求依托志愿服务力量补齐养老服务短板,重点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利用“银龄数字课堂”等数字技术应用教学活动开展数字助老服务。二是统筹整合志愿力量。深化社校共建机制,联动省内高校组建大学生智慧助老团队。西安市长安区打造“青伴夕阳”大学生智慧助老公益服务项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帮助老年群体熟悉电子设备,已建立11个社区定点教学中心,累计服务时长5746小时,服务老年群众15900余人次,获评2024年度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吸纳通信运营企业志愿者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统筹社区网格员、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等力量,构建多元服务矩阵。三是打造本土特色服务品牌。持续开展陕西省“敬老月”活动,2025年全省开展“银龄AI课堂”“数据赋温情”等适老化教学志愿服务活动3200余场次。部署实施“三秦银龄行动”,将智慧助老纳入“晚晴公益行”等重点项目,统筹全省银发专业人才与老年志愿力量下沉村居一线,常态化开展数字技能帮扶服务。

目前,我厅已推动出台陕西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养老服务中社会参与功能,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的社会支持养老服务格局,同时要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及基层老年人组织,发展助老志愿服务,探索建立“低龄存时间、高龄取服务”互助养老模式及时间储蓄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

下一步,将持续聚焦老年人数字生活难点,精准提升数字助老志愿服务实效,进一步发挥社区(村)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用,将数字助老服务纳入工作清单,组织开展上门代办、实操辅导,充实一线服务力量。联合省委社工部,充分运用“五社联动”机制,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幸福院等阵地,组建由村干部、低龄老人志愿者、爱心助老员构成的村级服务小分队,为高龄、独居、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协调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将智慧助老纳入陕西省高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宣传推广优秀服务经验。引导低龄健康老人组建老年互助小队,推动青年助老与老老互助双向融合、协同发力。

二、关于开发适老性数字素养课程资源,确保“教得会”的建议

我省坚持需求导向,统筹推进适老化教学资源开发与教学模式创新。一是丰富标准化教学资源。省民政厅联合省文旅厅印发《关于丰富老年文化繁荣养老产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动“陕西银龄书单”品牌建设,编写出版《陕西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系列丛书》《陕西省老年文化系列丛书》共22册,摄制老年健康文化系列视频150集,依托“陕西民政养老业务网络课堂”开展直播教学。2024年省教育厅遴选45个陕西省“智慧助老”优质课程资源,涵盖网上购物微课、智能手机基础应用、数字支付应用等实用内容,上线“三秦终身学习港”平台实现共享。二是积极创新实践模式。构建“省级统筹+地方特色”实践体系,印发《陕西省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指导各地着力推进数字产品与技术普及,重点在农村、乡镇和欠发达地区一线,宣传推广数字技术适老化成果。各地结合实际打造地方特色实践模式,如安康市镇坪县构建“基础操作+生活场景”数字课程矩阵,创新性结合20张手机截图与手绘示意图,利用可视化教学法降低老年人学习难度;推行“点单配送”服务,针对偏远镇村老年人需求精准匹配教学内容,依托流动文化车上门教学。

我厅联合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出数字助老系列专题课程,自2026年7月14日起,在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及“陕西民政”微信公众号同步上线。课程紧贴老年人日常出行、就医、生活服务实际需求,系统设置手机导航实操、线上挂号就诊、网约车安全出行、电信诈骗防范等实用教学内容。通过系统化教学,有效帮助老年人熟练掌握智能设备基础操作,提升网络风险识别与自我防护能力,切实规避线上生活安全隐患,全方位保障老年群体数字化生活安全与便捷,帮助老年人破除数字使用壁垒、融入智慧生活。

下一步,将以破解农村老年人“数字鸿沟”为核心着力点,推动培训资源下沉提质。开展农村老年人数字技能需求专项调研,建立需求清单和问题台账,精准指导课程开发。优化适老性数字技能培训内容供给,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资源,针对性开发包含农资采购、农产品电商、农机操作等内容的农村专属课程包。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学习网络,利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推送学习资源,依托村委会、县融媒体中心等开展定点定时授课,组织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形成流动教学队,深入偏远村组巡回教学,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一对一上门辅导。

三、关于推动适老化改造与智能终端普及,确保“用得上”的建议

我省大力推进数字产品适老化改造与普惠助老服务发展,着力打通老年人数字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印发《陕西省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关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十项措施》等文件,推动使用率高的互联网网站、手机APP及小程序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简化语音助手、长辈模式等功能开启方式,深化电视操作复杂治理。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工作,重点网络应用适老化改造综合达标率超85%。完善升级“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与“秦养老”平台,绘制养老机构、助餐点位电子地图,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一键查询、精准定位。二是精准开展普惠助老服务。依托陕西省“敬老月”活动,引导各地开展多样化智慧助老行动。宝鸡市举办“智慧助老通信无忧”公益活动,为1500余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电视、电话、网络等通信专项优惠套餐,切实降低老年人数字消费成本。西安市在社区设立代办点,配备专兼职代办员,提供“民政通”注册、补贴申请、消费券领取等全流程代办服务,为无智能手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通上门帮办通道和24小时服务专线。

2026年5月,“陕西民政通”微信小程序上线敬老优待证线上办理功能,我省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可在线申领,实现免排队、邮寄到家的便捷服务。同时,小程序优化界面布局、放大显示字体、增设智能客服,全面提升适老化服务质效。2026年4月30日,我厅组织召开互联网平台赋能养老服务座谈会,联动头部互联网企业,围绕老年健康科普、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出行、旅居康养、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家政养老等重点领域发力,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养老服务全链条,持续满足老年人多元化服务需求,助力全省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提质发展。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网络应用适老化改造,迭代优化“智慧民政”、秦养老小程序适老功能,增加方言播报、智能AI引导、语音提示等服务,推动服务从“能用”向“好用”升级。聚焦农村需求培育银发经济增长点,针对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大、数字素养偏低的实际情况,引导企业开发大按键、长续航、防摔防水的简易智能终端和居家安防设备。扩大适老化改造补贴范围,落实智能终端购置补贴和助老惠农通信套餐,推动5G网络向农村偏远地区延伸。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村级智慧养老服务点,实现村级代办全覆盖。

四、关于建立常态化激励与制度保障机制,确保“做得久”的建议

我省聚焦构建制度完善、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为数字助老工作常态化开展提供坚实支撑。一是完善考核监督机制。依照《陕西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考评政策落实及任务完成情况。落实《陕西省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定期开展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考评通报,对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二是强化资金与模式保障。发挥陕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作用,开展“志愿助老、善耀三秦”公益行动,2025年遴选19个优秀助老志愿服务组织,给予51万元公益资金扶持。落实《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建立健全为老年人志愿服务时间记录、储蓄、回馈等激励机制,西安、宝鸡、咸阳、延安等市推行“时间储蓄”模式,鼓励低龄老人、志愿者通过助老服务获取积分,积分可为本人或亲属兑换养老服务,形成互助良性循环。

2026年5月1日起,我省新修订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优待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企业在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时,应当尊重老年人的行为习惯,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和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同时鼓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老年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通过培训、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

下一步,将重点关注农村数字养老短板,持续深化改革。出台《陕西省关于加快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家庭付一点、社会捐一点”资金保障模式。支持村集体依法将相关收益用于支持开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对互助服务人员给予适当补贴。优化“智慧民政”一体化信息平台功能,开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块,整合老年人基础信息、能力评估结果、服务需求清单、互助服务人员台账等,精准对接供需两端资源。支持村级互助养老站点配备基础健康监测设备,鼓励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拓展互助服务场景,推广远程亲情连线、智能安全监护、线上健康科普等应用。

感谢贵委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陕西省民政厅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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