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加强规划政策供给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以政策体系建设为抓手,持续完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一是健全顶层设计。颁布实施我省首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配套出台《陕西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陕西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农村养老助残托幼服务提升行动推进方案》等涵盖规划建设、人才培养、综合监管等领域的配套性政策文件,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二是优化养老设施用地保障。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将3万亩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全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通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明确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三是推进配建设施提质增效。印发《陕西省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聚焦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运营发力,力争2028年底实现配建达标率、存量设施移交率和运营使用率均达90%以上的目标。
为夯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6年6月,下拨省级福彩公益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奖代补”资助项目资金3000万元,其中用于资助100个社区开展“社区+物业+养老服务”项目1000万元,用于资助7549个养老服务设施实施“以奖代补”项目2000万元。7月,我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版)》,进一步落实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不断提升我省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积极推动出台《陕西省“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聚焦健全城乡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等重点领域,系统谋划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推广、医养结合等关键任务,持续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全省养老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系统性制度支撑和路径保障。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抓实政策落地。一是落实好《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和《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市县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我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二是健全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提高行业规范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高品质照护机构,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照护需求。三是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配建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等上门服务。
二、关于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
我厅始终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核心发力点。一是优化薪酬激励保障机制。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机构保障工作的通知》,允许各市区按照经济发展水平自行确定公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薪酬标准。联合多部门出台《陕西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将薪酬待遇向关键岗位、一线护理岗位倾斜。二是拓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出台《陕西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创新开展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拓宽职业发展通道。联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2025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2万人次左右。三是构建多元关爱服务体系。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探访关爱机制,积极引导网格员、社工、志愿者、低龄老人等多方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定期上门走访、电话问询、远程监测等方式常态化掌握居家老年人状况,提供政策宣讲、需求对接、应急帮扶等服务。
2026年6月14日,我厅举办陕西省养老人才招聘交流会,邀请养老机构、涉老企业、开设养老相关专业的院校、师生、高考考生及家长等参会,现场提供就业岗位108个,计划招聘551人,累计达成就业意向822人。线下共有1200余名师生、考生及家长到场参与交流咨询,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达3.8万人次,切实畅通养老人才供需渠道。联合西安医学院共同揭牌陕西省养老康复人才中心,补齐养老康复专业人才培育短板,推动养老服务迈向专业化、规范化。开展集中校企签约仪式,10所院校与10家涉老企业分批次签订合作协议,共建实习实践基地。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化人才队伍建设提质行动。一是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增强从业人员职业归属感。二是完善人才保障,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物业企业开展合作,引导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养老机构引进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享受同等职称评定待遇。三是探索设立“养老顾问”岗位。总结推广各地助老服务经验,开展试点,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委托代办等服务。
三、关于多措并举强化资金保障的建议
我厅持续优化养老资金保障体系,构建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服务资金保障机制。一是稳妥推进长护险施行。配合省医保局持续推进汉中市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截至2025年参保人数达到40.29万人,基金支出4828.59万元。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动构建责任共担的筹资机制、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和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二是落实失能老年人专项补贴政策。今年2月,联合省财政厅印发《陕西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托中央与地方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机构全场景养老服务补贴。截至2026年5月24日,我省养老服务消费总额为3.72亿元,核销金额1.16亿元,全省领取消费券总数39.08万张,核销消费券34.66万张。三是建立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自2024年1月开始,为低保家庭中的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每月提供不少于200元的补贴。
围绕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我厅切实提升资金结算效率,加强资金统筹分配,联合省财政厅调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中央专项资金,优化资金垫付机制,鼓励各区县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会计机构协助开展补贴兑付相关工作,督促建立县级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制,切实推动消费补贴项目高效运行。全面开展七类涉老资金项目排查,通过自查、交叉互查、立行立改和闭环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规范资金拨付、使用及管理全流程,确保民生养老资金精准高效惠及老年群体。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完善多元资金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将不低于60%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水电气热居民同价等普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小微企业、从业者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常态化落实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开展“养老服务消费季”活动,围绕老年人日常照护、助餐、康养、文娱等高频需求,激发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活力。三是扶持便民养老业态发展,联合住建部门探索物业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积极探索社区食堂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模式,鼓励各地出台社区食堂建设、运营补贴政策。
四、关于全力支持社会资源参与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把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作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一是强化养老人才技能培训。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千人培训计划”,面向在岗从业人员、社会群众、家庭成员照护者开展失能老人照护等专项培训,“十四五”期间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7.6万人次,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5万人次培训任务。二是壮大志愿服务力量。2023年以来,通过实施多个老年人关爱服务项目支持志愿服务发展,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民政服务机构、民政窗口单位、乡镇(街道)社工站等阵地,聚焦困难群体、“一老一小”等常态化开展针对性志愿服务。
目前,我厅正在起草《关于加快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拓宽社会主体参与养老服务范围,切实提升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质效。2026年7月9日,全省老促会系统革命老区老年助餐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吴起召开,会议解读了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我省助餐工作现状,提出了要推动助餐和互助养老协同发展,明确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动员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下沉农村一线,推动爱心资源与养老需求精准匹配。
下一步,我厅持续激发社会力量活力。一是持续开展“千人培训计划”,通过直播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日常照护技巧、常见病预防等家庭护理知识,推动优质健康教育资源普惠共享。二是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将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五、关于更好发挥智慧平台作用的建议
我厅依托“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与“秦养老”移动平台提升智慧养老水平。一是搭建线上服务资源矩阵。整合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地址等基本信息,建立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地图,形成养老机构信息线上电子地图。二是建立“助餐地图”。依托“秦养老”平台公布老年助餐点位、联系方式、补贴政策等,提高助餐服务政策群众知晓率。三是健全精准动态服务机制。推进困难老年人基础信息采集和跨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主动纳入保障和服务范围。
结合智慧养老系统建设整体规划,目前我厅已初步梳理确定助餐服务、养老机构薪酬待遇管理、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三大核心智慧建设场景,工作专班正积极对接技术团队共同研讨、细化业务需求,针对三大核心场景量身制定切实可行、可落地、可验收的小切口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实施步骤、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场景开发对接与试点落地。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化智慧养老建设应用。一是增加平台功能模块,探索开设在线健康监测、远程医疗咨询、智能养老设备租赁等内容。二是健全数据安全与共享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数据信息在市场监管、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部门间无障碍、跨层级、高效率流通,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互联。三是多维度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数字信息技术与智慧医院、智能社区居家养老、老年监护穿戴设备等垂直行业的融合程度,丰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养老服务新体验。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陕西省民政厅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