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6100000160002324/2026-0008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省民政厅 | [ 发文日期 ] | 2026-08-01 19:30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号 ] | |
| [ 名称 ] |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函 | ||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
贵委《关于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第80号)收悉。我厅对照提案提出问题,结合《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陕西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既定指标导向及前期同类提案办理经验,分现状、近期工作、下步举措逐项答复如下。
一、针对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城乡区域差异大、普惠覆盖不足问题
(一)目前情况。推动省政府2023年出台《陕西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布局城乡养老服务资源,持续统筹布局城乡养老服务资源。目前城市社区建成2538家具备助餐、上门照护、日间照料服务等功能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建成9419家农村互助幸福院,乡镇养老站点建设持续向偏远乡村、脱贫地区、城镇老旧小区倾斜资源保障。聚焦低保、特困、失能、高龄独居等11类重点老年群体构建兜底服务体系,逐步扩容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依托省级智慧养老平台搭建老年人动态信息台账。出台《陕西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联合省发改委正在推进普惠养老服务清单、分区域服务指导价相关制度制定,区域养老协同发展机制正在有序搭建,城乡均衡化养老服务发展格局逐步成型。
(二)近期工作情况。全面摸排全省老年人底数,建立11类困难老人动态台账,依托“智慧民政”平台实现信息常态化比对更新。下达3000万元居家养老设施“以奖代补”资金,专项支持100个“社区+物业+养老”试点、7549处基层养老站点提质升级,同步启动住宅小区养老配建三年攻坚,补齐老旧小区配套短板。推行“融救助”模式,各地按不超过上年度社会救助资金2%列支购买服务经费,为失能特困、低保老人提供巡访、陪护、照料服务,服务覆盖人次连年增长。开展普惠养老机构认定试点,依托“秦养老”平台公示限价标准,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人低价享受服务;同步推进失能老人消费补贴落地,截至目前,全省参与养老机构928家,社区机构906家,评估机构533家,养老服务消费总额6.3亿元,核销资金2.03亿元。
(三)下一步措施。紧扣国家“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部署,2026年出台省级养老设施布局指引,明确普惠设施配置标准,资源投放重点倾斜农村、脱贫地区、老旧小区;2027年各县完成养老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2028年持续开展规划落地督导,对标国家规划要求补齐城乡普惠养老资源短板。按照国家出台政策要求(预计年底前),建立全省普惠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适配本地收入水平的指导价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常态化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县域养老服务提升等项目,对标国家“十五五”老龄规划兜底保障相关指标,稳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持续提升普惠养老服务均衡可及水平。
二、针对设施规划运营薄弱、布局不合理、可持续运营存在突出难题问题
(一)目前情况。我省持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顶层制度设计,将养老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建设要求,同步系统梳理盘活闲置公有房产、社区空余场地改造为养老服务阵地,分层分类打造3个县域综合养老平台试点建设、建成440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1957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三级服务载体,养老设施运营能力稳步提升。统筹推进省级智慧民政、“秦养老”平台二期建设,搭建线上监管、服务派单数字化基础功能,养老设施长效运营、智慧化支撑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部分偏远区域设施运营人力、资金支撑偏弱,存量闲置设施盘活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二)近期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厅联合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出台养老设施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地意见建议。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质增效行动,对运营效果弱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整合,全省正常运营的9419家农村幸福院、2538家日间照料中心已全部实施分级管理、挂牌规范化运营。我厅联合卫健等部门开展五床联动、两院共建、开门办院3项改革。目前18个县区开展五床联动试点,统筹整合医疗床位、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床位、养老机构床位、家庭养老床位五类资源,畅通床位双向流转通道,构建治疗、康复、养老、居家照料、临终关怀全链条服务体系,破解老年群体看病、康养衔接难题;112家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开展“两院共建”,一体化运营,实现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双向盘活;218家公办养老机构推行“开门办院”,打破公办机构封闭运行瓶颈,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向“兜底保障+辐射带动”转型,促进机构专业服务向基层延伸,持续培育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主体。压实新建小区配套责任,建立配建问题台账逐项销号,同步推进存量养老用房移交投运。
(三)下一步措施。对标国家“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设施网络建设指标,依据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综合养老平台、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盘活闲置存量资源,提升日间照料中心与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能力。到2030年,107个县区县域综合养老平台全覆盖,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1053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70%以上,构建“县域平台统筹、乡镇中心辐射、社区站点联动、居家上门延伸”一体化服务体系。在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管理中深化推广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运营模式,完善分层分类运营补贴制度,建立服务供给规模、群众满意度双维度绩效考评机制;全面迭代升级智慧养老数字化支撑体系,分阶段完成智慧民政平台改造升级,打通多部门间数据交互端口,完善供需智能匹配、实时监管、动态评价核心功能模块,逐步建成一键求助、精准派单、全程监管、动态评价数字化服务闭环。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养老配套四同步硬性要求,对照国家规划目标持续提升养老设施配建、移交、运营整体达标率。
三、针对专业服务支撑不足、人才短缺、服务内容单一问题
(一)目前情况。我省持续健全分层分类养老专业服务供给体系,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服务站点常态化签约合作,目前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全省建有23家老年病医院、28家康复医院,医养结合类综合型养老机构350家、医养结合服务中心546家,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服务。90.29%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共有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市5个、安宁疗护服务中心13家。不断丰富“养老+”多元服务业态,全面铺开老年助餐、居家适老化改造、康复辅具社区租赁、家庭照护床位等便民服务。持续完善养老人才培育全链条体系,联动省内职业院校、本科院校增设养老康复、护理相关专业,搭建校企实训基地,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培训,落地养老护理员“新八级工”职业等级评定制度,专业养老人才培育、评价、激励体系持续提质。农村基层专业护理力量储备相对薄弱,认知障碍照护、安宁疗护等特色服务供给仍需扩容。
(二)近期工作情况。深化产教融合,引导院校增设养老康复、护理专业,搭建校企实训基地,举办全省养老人才招聘会,现场提供551个岗位、达成822份就业意向,线上直播观看3.8万人次。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累计培训17.6万人次,8000余人取得护理技能证书、3000人获得老年能力评估师资质,落地养老护理员“新八级工”制度试点。推动养老机构与属地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全覆盖,社区卫生机构定期上门体检、慢病管理。丰富居家社区服务品类,铺开老年助餐、家庭照护床位、辅具租赁、适老化改造项目;在街道社区试点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搭建志愿服务时长兑换平台。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建设,成立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中心,实现评估结果与长护险双向互认。
(三)下一步措施。完善分层分类专业照护供给体系,统筹推进市、县级认知障碍照护服务载体建设,持续优化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拓展安宁疗护服务场景,打通服务链条。持续丰富“养老+”多元服务业态,扩大老年助餐、康复辅具租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覆盖面,在全省范围内试点推广时间银行、邻里互助等互助养老模式。健全养老专业人才全链条培养激励体系,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扩大养老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协调财政部门,力争落地护理岗位津贴、新人入职补贴政策,固化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联动机制,对标国家规划要求稳步提升养老护理员持证从业规模;常态化举办全省养老服务技能竞赛,举办丝路国际养老人才合作交流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分层面向农村护理人员、社区志愿者开展应急救护、失能老人照护专项培训,全面夯实基层专业化服务能力。
四、针对体制机制协同不畅、资源整合不足、社会参与度低、标准评估监管体系不完善问题
(一)目前情况。我省持续完善老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扩容省、市、县三级老龄委成员单位至45家,搭建多部门常态化会商、联合督导平台,统筹民政、卫健、医保、人社等部门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出台系列产业扶持政策,金融信贷支持等举措,对135家未落实的水电气暖优惠政策的机构开展整治,督促属地职能部门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水电气暖民用价;严格落实食谱备案、食品留样、负责人陪餐制度,陪餐制度落实达86%,80%机构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推动养老机构安全、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监管措施落实落地。常态化开展孝老爱亲典型选树、主题宣传,依托村(居)老年工作委员会落实老年人定期探访、政策宣讲,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多元共治养老格局稳步构建。部门间数据共享、行业信用长效监管机制仍需持续完善。
(二)近期工作情况。完善三级老龄委常态化会商机制,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建立涉老政策、实事、调研三张清单,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督导、执法。全面梳理养老扶持政策清单,面向机构、社会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落实税费减免、养老场所水电气热民用价格优惠;推进2000家慈善幸福家园工程,培育基层为老社会组织,动员志愿者开展助餐、助洁、助医等六助服务。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纳入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工作,2025年以来,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通过率提升至97.1%,在全国率先采用政企联动模式,推进持续推动225家机构实施供电双回路改造项目,成为全国亮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孝老爱亲评选、赡养典型宣传,依托村(居)委会老年工作委员会落实老年人信息摸排、定期探访,压实家庭赡养责任。同步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实行第三方存管与风险保证金制度,开展涉老资金专项核查,严防资金挪用套取。
(三)下一步措施。持续强化跨部门统筹联动,打通多部门养老业务信息共享通道,实现资源统筹投放、业务协同办理。持续优化财政投入结构,足额落实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60%的比例要求,加大普惠、兜底养老资金保障力度,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兴办养老服务。8月底前督导剩余7家养老机构全面完成养老机构水电气暖优惠政策落实,出台《陕西省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强化养老机构膳食保障水平,省市县三级包抓剩余23家未达标消防的机构,年底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整治。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老诈骗、虚假宣传等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畅通线上线下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引导行业强化自律经营。持续深化孝老敬老宣传引导,细化家庭照护配套支持政策,依法规范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家庭尽责、全民参与的养老协同共治格局。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陕西省民政厅
202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