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关于赵晓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14-00009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4-12-08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关于赵晓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 2014-12-08 14: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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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民党组发〔2014〕29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厅党组2014年11月14日决定:   赵晓健同志任省假肢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免去其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调研员职务;   师仲英同志任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王新军同志任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省自强中专学校副校长职务。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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