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关于薛峰任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15-00010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03-09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关于薛峰任职的通知

时间: 2015-03-09 06: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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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民党组发〔2015〕4号
  
省荣军招待所、省假肢中心:
  厅党组决定:   薛峰同志任省荣军招待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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