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关于韦应盛、刘昊任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15-00019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06-09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关于韦应盛、刘昊任职的通知

时间: 2015-06-09 11: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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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民党组发〔2015〕22号
  
厅机关各处室:
  厅党组决定:   韦应盛同志任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调研员;   刘昊同志任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主任科员;   任职时间从2015年1月起算。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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