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刘锋、康静任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15-00021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07-13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刘锋、康静任职的通知

时间: 2015-07-13 16:25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陕民党组发〔2015〕27号
    
省老龄办:
  厅党组决定:   刘锋同志任省老龄办综合处主任科员;   康静同志任省老龄办福利处主任科员;   任职时间从2015年1月起算。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
  
2015年7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