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关于赵宏杰、高汉成职务任免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15-00022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07-21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关于赵宏杰、高汉成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 2015-07-21 08: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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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民党组发〔2015〕28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省老龄办:
  厅党组决定:   免去赵宏杰的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免去高汉成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主任科员职务。   接省直机关工委陕直工批字〔2015〕48号文件通知,赵宏杰同志任陕西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副书记;   接省纪委、省监察厅陕纪干字〔2015〕30号文件通知,高汉成同志任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主任科员。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党组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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