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493.37 |
17.66 |
271.13 |
204.58 |
情况说明:
1、2010年我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数是指我厅机关及直属11家事业单位2010年财政拨款资金年终决算数。
2、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我厅参与民政部和省政府组织的外事活动。公务用车及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支出我厅开展全省救灾、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及基层民主建设、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等专项业务的公用车发生的燃料、通行停车、维修、保险等费用。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民政部、兄弟省份民政部门开展工作汇报、业务交流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