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6家社会组织给予行政处罚的公告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25-00061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关于对6家社会组织给予行政处罚的公告

时间: 2025-09-01 17: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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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陕西省神州汉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等6家社会组织存在违规出借资金、年度慈善支出不达标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本机关对下列6家社会组织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现公告如下:

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名单:

1.陕西省神州汉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

2.陕西丝路文化交流基金会

3.延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4.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5.陕西美术事业发展基金会

6.陕西省西安城墙保护基金会

特此公告

陕西省民政厅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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