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陕西省神州汉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等6家社会组织存在违规出借资金、年度慈善支出不达标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本机关对下列6家社会组织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现公告如下:
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名单:
1.陕西省神州汉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
2.陕西丝路文化交流基金会
3.延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4.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5.陕西美术事业发展基金会
6.陕西省西安城墙保护基金会
特此公告
陕西省民政厅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