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陕西省民政厅主要承担社会救助、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服务、社会福利等工作。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全省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对全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拟订全省救灾减灾工作的政策办法,承担全省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负责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省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省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省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全省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负责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省民政厅围绕省委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省委深化改革任务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分解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保障了各项民政工作持续深入推进,较好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
1、低保政策兜底扶贫工作积极推进。省民政厅单独或与省扶贫办联合,多次开展农村低保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积极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信息互通与政策对接,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截止2016年底,全省140万农村低保对象中,纳入建档立卡人数由年初的65.6%提高到84.3%,对象重合率全面提升。10月1日起,提高了全省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由去年的2500元/人年提高到扶贫标准的3015元/人年。下发《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意见》,首批45家社会组织投入7246万元资金,帮扶5224个贫困村和8所中学,受益17.15万贫困对象。选取周至、凤翔等4个县(区)开展农村兜底脱贫试点工作。报请省政府审定《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意见》。
2、养老和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推动省政府出台《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协调省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陕西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近期将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召开了全省养老服务业现场推进会,下拨资金3.2亿元,资助建设各类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2139个。总结兴平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经验,在榆林市榆阳区、安康市石泉县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举办了陕西省暨西安市《慈善法》主题宣传活动和“陕西慈善之夜”大型电视晚会,社会反响良好。
3、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开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确定19个试点县和143个试点镇,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413个。加强城市社区项目建设,新建城市社区服务站141个,使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四社联动”,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意见》,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四社联动”工作格局。确定西安市新城区等16个县(区、市)为“四社联动”示范单位,给予每个示范单位100万元资金支持。在16个示范单位发挥“四社联动”机制作用,动员组织居民共同参与和谐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升居民素质和社区凝聚力。
4、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基本完成首批147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任务,全面完成18名离退休省级领导担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整改工作。发布了《陕西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目录》,中省投入资金3037万元,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项目100多个。印发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完成了1224家省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5、农村留守儿童保障工作持续加强。完成了“三留守人员”摸底工作,初步统计全省农村有留守儿童24.84万人、留守妇女24.09万人、留守老人41.38万人。推动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联合相关部门下发《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相关帮扶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相关帮扶工作。
此外,其他工作有序推进。减灾救灾方面,资助建设9个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下拨资金3.16亿元,棉衣被、折叠床等救灾物资12.4万件(套),有力保障了冬春期间、汛期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双拥优抚安置方面,开展了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评选推荐工作;下拨优抚军休安置资金47.21亿元,保障了25.4万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大幅度调整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激发了适龄青年参军热情,今年全省报名应征人数达9.75万人,是征集任务数的6.7倍。殡葬改革方面,安排资金5000万元,建设34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资助21个殡仪馆更新改造设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开展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全省设置服务点548个,截至11月20日,救助求助人员4.2万人次。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方面,107个县区全部完成技术外包招标,有20个县区完成了外业调查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行政单位:陕西省民政厅机关、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省荣复军人第二医院、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省革命英烈纪念馆筹备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省假肢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省荣军招待所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陕西省民政厅2016年收入合计333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317.5元,事业收入1890.8万元,经营收入3250万元,其他收入4285.3万元。2016年收入较2015年上涨11596.7万元,主要原因为彩票公益金预算增加,和经营收入增加。
(收入结构图) 图表1收入结构图
陕西省民政厅2016年支出合计42,0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8.1万元,项目支出26059.8万元,经营支出2719.8万元。2016年支出较2015年增加128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预算增加引起的项目支出增加和经营支出增加。
(支出结构图)图表2支出结构图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56.4万元,较2015年增加2273.03万元,主要原因为往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指标支出形成。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科目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金额 |
主要支出内容 |
教育支出 |
544.5 |
|
进修及培训 |
544.5 |
|
培训支出 |
544.5 |
教育培训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562.2 |
|
民政管理事务 |
9,886.1 |
|
行政运行 |
1,870.5 |
行政运行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5.3 |
维持机关运转的其他项目支出 |
拥军优属 |
214.4 |
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
民间组织管理 |
81.0 |
开展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227.0 |
开展区划地名工作的支出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162.0 |
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的支出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7,255.9 |
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192.0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25.4 |
离退休人员支出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59.9 |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106.8 |
离退休人员方面的其他支出 |
抚恤 |
7,244.4 |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4,491.8 |
优抚医院单位支出 |
其他优抚支出 |
2,752.6 |
其他用于优抚事业方面的支出 |
退役安置 |
483.9 |
|
退役士兵安置 |
1.0 |
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129.6 |
移交政府的军人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
353.3 |
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和人员支出 |
社会福利 |
439.5 |
|
假肢矫形 |
253.7 |
残疾人假肢矫形机构和人员支出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185.8 |
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2,236.2 |
|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2,236.2 |
中央下达给我省的救灾物资仓储经费 |
临时救助 |
20.0 |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20.0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支出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0.2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0.2 |
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其他支出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90.1 |
|
公共卫生 |
297.4 |
|
精神卫生机构 |
297.4 |
优抚精神医院支出 |
医疗保障 |
442.4 |
|
事业单位医疗 |
68.1 |
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374.4 |
优抚对象医疗经费 |
计划生育事务 |
0.2 |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0.2 |
计生先进单位奖金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0.0 |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0.0 |
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226.1 |
|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
226.1 |
|
信息安全建设 |
226.1 |
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支出 |
住房保障支出 |
333.5 |
|
住房改革支出 |
333.5 |
|
住房公积金 |
333.5 |
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0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6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39.4万元。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万元,实际支出184.3万元。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6人次、公务用车保有34辆、国内公务接待1209人次。
2、2016年举办各类民政工作培训班27个,累计培训各级民政干部及民政工作者5492人次,支出培训费446.8万元。
3、2016年召开各类工作会议35个,支出会议费123.4万元。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907.9 |
9,780.7 |
8,962.2 |
|
8,962.2 |
1,726.4 |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