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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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12-29

《陕西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政策解读

时间: 2025-12-29 14: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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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省民政厅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陕西省民政厅制定了《关于印发〈陕西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陕民规2025〕7),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均对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作出安排部署《陕西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中明确省民政厅本级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有68项,《陕西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版)》对全省民政系统细化6大领域72个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中,由省民政厅本级实施的有65项。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厅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保障和监督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陕西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为执法人员提供清晰、准确的操作规范,对于提高厅机关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特点

一是落实上位法有关要求该规定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上位法制定,明确省民政厅执法权限与管辖规则,涵盖回避、听证、法制审核等法定程序,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两人调查取证要求,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合法权利,区分行刑界限,全程符合法律规定,无违法创设权力或减损权益情形。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定构建全流程标准化框架,明确立案、调查、决定等环节量化时限与操作要求细化重大执法审核范围与内容,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等,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公示机制,实现执法流程清晰、责任明确、行为可追溯,确保执法规范有序。三是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民政领域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养老服务等行政执法业务的通用性,配套行政执法中常用的《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9个,推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文字表述更加严谨,促进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程序规定》分总则、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听证、决定与法制审核、期间和送达、案件终结、附则八章,共四十九条。第一章是总则,明确立法目的依据、适用管辖范围等原则。第二章至第六章是行政处罚程序细则,全面规范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听证、法制审核和决定、送达等各环节的具体程序要求。第七章是案件终结,明确结案情形和要求。第八章是附则,说明程序规定有效期。

与程序规定配套的《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由说明、目录、正文组成。说明部分对文书的结构、要素、文号等进行标准化设计,明确了文书适用范围、审批程序、填写以及案卷归档要求,正文部分参考借鉴相关省份范本,共制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29个,涵盖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组织听证、法制审核、决定、案件终结等行政执法程序全过程,提升执法文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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