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民政局、政法委、网信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广电局、统计局、医保局、疾控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残联:
现将《陕西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委政法委陕西省委网信办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社厅 陕西省住建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广播电视局陕西省统计局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陕西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妇联陕西省残联
2024年12月30
附件:
陕西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