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政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25-00016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政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 2025-04-14 17:00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陕西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经2025年第8次厅党组会议审议决定,现将《陕西省民政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结合重大行政决策的实际,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二、承办处室要压实责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工作。

四、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陕西省民政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

                             陕西省民政厅

                            20254月14日

附件:

陕西省民政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处室

预计完成时间

1

“十五五”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暂定名)

规财处

2026年9月底前

2

《关于精神障碍人员托养和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暂定名)

事务处、

救助处

10月底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