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陕西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经2025年第8次厅党组会议审议决定,现将《陕西省民政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结合重大行政决策的实际,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二、承办处室要压实责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工作。
四、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陕西省民政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
陕西省民政厅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陕西省民政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预计完成时间 |
1 | 《“十五五”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暂定名)》 | 规财处 | 2026年9月底前 |
2 | 《关于精神障碍人员托养和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暂定名)》 | 事务处、 救助处 | 10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