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远程会诊网络服务项目”专用设备配发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324/2012-00002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民政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2-12-10

关于做好“全省远程会诊网络服务项目”专用设备配发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2-12-10 06: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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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了向全省儿童福利机构病患、残疾儿童提供更加及时、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提高急、重症患儿的快速诊断率和存活率,民政部“明天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北京军区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开展合作,建立全国儿童福利机构远程专家会诊网络服务体系。根据民政部的统一安排,我省为12家福利机构购置了远程会诊服务专用电子设备,并将于近期配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儿童福利机构要认真做好设备接收和配发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确保远程会诊服务专用设备及时到位,投入使用。

二、各地儿童福利机构要以配发专用设备为契机,积极开展远程医疗网络业务培训,充分利用远程会诊服务功能使儿童福利机构患病儿童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断和治疗、进一步完善“明天计划”工作。

三、为规范远程会诊工作,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制定了《“明天计划”远程会诊网络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请各地儿童福利机构依照《“明天计划”远程会诊网络服务管理办法》指定专人(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

 

附件1.设备清单及接收流程

     2.配发设备名单

     3.配发设备接收回执单(一式两份)

 

 

                            陕西省民政厅

                           20121127


附件1

设备清单及接收流程

 

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型号

电脑

联想M7300

激光打印、复印、扫描、传真一体机

柯尼卡美能达1590

数码照相机

尼康D3200

摄像头

极速H50

医学观片灯

 

接收流程

1.现场清点到货设备数量、品牌型号是否一致;

2.现场检查货品包装、外观是否完好;

3.上述验收合格后,签署物流公司收货单,自留一联;

4.使用单位收到全套设备后,请在《配发设备接收回执单》(附件3)上签字盖章后报省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5.在接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省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联系人:任慧丽

电话:029-87293651

 

附件2

配发设备名单

 

1.西安市儿童福利院

2.宝鸡市儿童福利院

3.咸阳市社会福利院

4.渭南市儿童福利院

5.铜川市社会福利院

6.延安市儿童福利院

7.榆林市儿童福利院

8.榆阳区儿童福利院

9.汉中市社会福利院

10.安康市儿童福利院

11.商洛市儿童福利院

12.杨凌区儿童福利院


附件3

配发设备接收回执单

 

今收到用于福利机构远程会诊网络服务项目的专用工作设备一套。清单如下:

1.    联想电脑M7300(一套)

基本配置:I5/500G/4G/512兆显卡/音箱/麦克风/声卡/网卡/DVD刻录/21.5寸液晶显示器

2.柯尼卡美能达1590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一台)

基本配置:激光打印、复印、扫描、传真一体机

3.尼康D3200数码照相机(一个)

基本配置:单反,2000万像素,3英寸显示屏

4.极速H50摄像头(一个)

5.医学观片灯(一个)

 

配发放:陕西省民政厅

接收方:              (加盖单位公章)

接收人签名:            联系电话:

签收日期: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联系方式:邮政编码:710006

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东院民政厅福利处

联系人:任慧丽   电话:029-8729365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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